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版)

■■

《公司章程》此次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9-0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财务总监汪丽华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汪丽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汪丽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财务管控,积极推进各项资本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汪丽华女士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9-0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张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张舟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同意聘任张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附件:张舟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张舟先生简历

张舟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重庆重型铸锻厂计划处任副处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厂长助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6年1月任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任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9-02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根据长城电子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公司拟向其提供信用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根据长城电子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保证其生产经营平稳推进,中国海防拟向其提供累计不高于10,000万元的信用支持,有效期限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上述信用支持的具体方式按中国海防、长城电子与金融机构等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出具贸易保函、提供承兑担保等。

公司在后续实施担保时,将坚持审慎性原则,对基于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风险点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分析报告,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0797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7,025.83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纥

成立日期:1981年5月9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28日至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0号

经营范围:以舰船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制造、加工仪器仪表、通信设备、日用电子器具、机电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检测、销售仪器仪表、通信设备、日用电子器具、机电设备、海洋工程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制毒化学品);技术服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热力供应;计算机技术培训;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人持股情况:中国海防对长城电子持股100%。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长城电子总资产为 1,169,929,067.17元,负债总额为405,169,337.67 元,资产负债率34.63%。其中,长期借款为27,000,000元,流动负债为347,929,337.67元,净资产764,759,729.50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567,693.2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266,207.85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为其提供累计不高于10,000万元的信用支持,有效期限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子公司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该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本次中国海防拟为长城电子提供的担保上限额度10,000万元,占2018年度中国海防合并资产负债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9.39%。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