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9 - 17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07,098,0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070980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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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坚持国内市场自主开发与收购并举,坚持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共同推进,加大海外市场的开发布局力度;在投资光伏电站的同时,积极推进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及储能系统集成的产业化实施;加快推进能源互联网业务。
2018年,公司装机规模及盈利情况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光伏发电市场繁荣程度直接影响整个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兴衰。光伏发电是绿色清洁的能源,符合能源转型发展方向,在能源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光伏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光伏技术不断创新突破,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光伏产业链;2018年我国全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426万千瓦,仅次于2017年新增装机容量,为历史第二高,2018年底我国光伏发电规模已经达到1.74亿千瓦,居世界第1位;2018年,弃光状况明显缓解,全国光伏发电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比减少18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3%,与去年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实现弃光电量和弃光率“双降”。
2018年,国家能源局把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作为重点工作,组织有关方面按照《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一2020年)》,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消纳可再生能源。
2018年5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并进一步降低光伏发电的补贴力度。“531新政”一出,给整个光伏行业带来不小震动。另一方面“531新政”将引导市场和行业调整发展思路,解决光伏行业面临的产能过剩、弃光限电、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将光伏发展重点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上来,推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实现,有利于光伏行业长远发展。
现阶段,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位列全国前茅。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走出去力度,拓展电站与产品海外市场;加速布局平价上网电站项目,积极参与领跑者基地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业知名度;加大优质已建成电站的收购力度,多渠道提升公司规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7亿元,同比降低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2亿元,同比增长7.14%,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342.19亿元。
公司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2018年公司电站板块上网电量37.84亿千瓦时,发电销售收入31.09亿元;太阳能产品板块收入19.04亿元,实现组件销售946.92兆瓦,电池片销售44.29兆瓦,分布式销售0.98兆瓦。电站板块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重进一步上升,2018年电站发电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0.18%,占公司总收入的61.72%,较去年同期占比增加12.02%。
2018年,公司大力发展光伏电站的建设,现公司已在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江苏、安徽、江西、上海等十多个省市,建有光伏电站项目,总规模约4.4吉瓦(其中运营电站规模约3.21吉瓦、在建电站规模约0.17吉瓦、已经取得核准备案准备建设的电站及已经签署预收购协议并正在进行收购工作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02吉瓦)。2018年,公司下属6个电站运营大区投入运营及在建电站规模分布如下:西中区运营电站601.8兆瓦、在建电站10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565.4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460兆瓦、在建电站2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547.39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799.43兆瓦、在建电站15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237.2兆瓦、在建电站30兆瓦。
公司2018年上网电量37.84亿千瓦时,较2017年同比增加6.71亿千瓦时,增幅为21.56%;2018年发电含税均价为0.97元/千瓦时,与2017年同期平均电价0.97元/千瓦时持平。2018年公司各大区上网电量情况如下:西中区7.08亿千瓦时,西北区7.25亿千瓦时,新疆区5.58亿千瓦时,华东区8.42亿千瓦时,华北区6.94亿千瓦时,华中区2.57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青海瑞德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50兆瓦、嘉善风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兆瓦、宁夏中利牧晖新能源有限公司95兆瓦项目的股权收购工作,完成收购乌什二期20兆瓦全部资产工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根据该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资产负债表中“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新设成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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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收购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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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处置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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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9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