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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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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注:公司已于2019年03月28日发布《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裴长江先生自2019年03月2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2.4 信息披露方式

注:信息披露报纸为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信息。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4年5月7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4年5月7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2014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2001年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等一百二十四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方面,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不过增长动力减弱,通胀整体较为温和。美国经济增长较为强劲,失业率维持低位,通胀有所回升,在此基础上全年美联储总计加息4次,联邦基金利率从1.25%-1.5%调升至2.25%-2.5%。2018年国内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增长动力加快转换,经济依然保持韧性,国内生产总值较上年增长6.6%。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不断提升,投资增长稳中略缓,进出口增长四季度后有所回落。央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全年央行上调逆回购和中期借贷便利利率5BP。2018年市场流动性整体较为充裕,资金利率波动率降低。

2018年经济基本面、贸易摩擦以及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主导货币市场。一季度,市场流动性得到显著改善,元旦后央行宣布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工具,平滑春节取现需求导致的货币市场波动。1月定向降准落地,进一步释放了流动性。3月央行跟随美联储加息,不过仅上调“5BP”回购利率的操作大幅好于市场此前悲观的预期。此外,一季度央行进行4次续作中期借贷便利(MLF),累计净投放规模达到 3955 亿元。二季度,4月25日定向降准落地,置换了银行9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同时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6月美联储加息后,央行未跟进调整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大幅好于市场预期。三季度,7月降准释放了近7000亿元流动性,有效补充了市场中长期资金缺口。在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和公开市场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下,3季度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性大幅下降,整体保持低位平稳运行。四季度,10月份央行降准1个百分点,除了置换中期借贷便利以外,释放了近7500亿的增量资金,有效补充了市场中长期资金缺口。年末由于投放节奏变化导致市场资金时点性紧张。

2018年全年,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进行投资管理,优先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提升货币基金的收益。基金管理人灵活地进行了资产配置,充分赚取骑乘和票息收益,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资产配置比例、组合杠杆和剩余期限,从而较大地提升了货币基金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2.3053元;7日年化收益率为3.152%;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4.00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经济基本面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将继续主导货币市场。受财政减税和消费需求等支撑,2019年国内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通胀保持温和。2018年12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市场流动性预计整体较为宽松,资金利率波动保持低位。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保持谨慎操作的态度,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市场利率波动,合理调整资产配置比例、组合杠杆和剩余期限,尽量创造更多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已按《基金合同》的约定:“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2、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的条款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度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8,808,529,552.0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2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3 关联方关系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4.1.1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4.1.2 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4.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4.2 关联方报酬

7.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4.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若将来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最高为0.25%,具体设置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1.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按照公告的费率条款执行,不存在费率优惠的情况。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7.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4.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7.4.5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3,513,003,650.18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6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4,297,854,442.38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3,371,414,086.3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注:以上数据按工作日统计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8.9.2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交通银行CD216” 的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现场检查配合不力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罚款690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公司存在: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交通银行CD238” 的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现场检查配合不力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罚款690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公司存在: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光大银行CD242”的发行主体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以修改理财合同文本或误导方式违规销售理财产品;违规以类信贷业务收费或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通过同业投资或贷款虚增存款规模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0万元,罚款1020万元,合计11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浦发银行CD276”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对代理收付资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处以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浦发银行CD289”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比例超监管要求;提供不实说明材料;不配合调查取证;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贷款管理严重缺失,导致大额不良贷款;违规通过同业投资转存款方式,虚增存款;票据资管业务在总行审批驳回后仍继续办理;对代理收付资金的信托计划提供保本承诺;以存放同业业务名义开办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并少计风险资产;投资多款同业理财产品未尽职审查,涉及金额较大;修改总行理财合同标准文本,导致理财资金实际投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明显质价不符;收费超过服务价格目录,向客户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处以罚款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民生银行CD648”的发行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对公司处以罚款3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8招商银行CD165”的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处以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3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 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红利再投资和基金转换转入作为本期申购资金的来源,统一计入本期总申购份额,基金转换转出作为本期赎回资金的来源,统一计入本期总赎回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支付给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万元人民币,其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6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8年10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及对相关负责人的警示。公司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逐条落实整改要求,强化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整改验收。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1

11.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