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9-013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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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38
● 回售简称:外高回售
● 回售价格:100元/张
● 回售申报期: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7日
●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745,000手(1手为10张)
● 回售金额:745,000,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4月29日
根据《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有权在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外高01”,债券代码:1364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bp,即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5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根据《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并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19日和2019年3月20日分别披露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外高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16外高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7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6外高01”债券进行回售登记申报,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6外高01”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16外高01”债券,并接受关于“16外高01”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50%,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6外高01”的回售数量为745,000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745,000,000元(不含利息)。有效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即2019年4月29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