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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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4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3月22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4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4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4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8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说明

公司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自查,现发现公司2015年度非同一控制下收购醴陵市黄鹤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醴陵美神农牧有限公司”)过程中商誉确认存在差错,多确认商誉金额24,492,972.01元,故进行前期差错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相应调整商誉、其他应付款、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等项目。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对2015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对2016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3、对 2017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4、对 2018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19] 17062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披露的专项说明。

五、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19] 17062号)。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