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98版)
法定代表人:侯咏松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
(22)上海文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72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济阳路688号7号楼703室
法定代表人:侯咏松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
(23)上海企荣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9,09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济阳路688号6号楼603室
法定代表人:侯咏松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
(24)上海阳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26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济阳路688号D区7栋705号
法定代表人:马诗经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建材销售,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
3、公司的附属/联营公司。
(1)陆家嘴东急不动产物业经营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91弄98号102A
法定代表人:徐而进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
(2)上海富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369号6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毕海琳
经营范围: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家具、日用百货的销售、收费停车场库,附设分支机构。
(3)上海富都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路680号
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经营范围:从事成片土地开发建设和土地使用权的分块转让、出租;投资兴建各类房屋建筑和房地产经营管理;兴办区内配套服务的第三产业;停车场经营。
(4)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15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法定代表人:徐而进
经营范围:1、建设、经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2、利用本公司展览场馆主办、合作主办和承办境内外来展及推广展览所需活动;3、提供本展览中心举办展览相关的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4、出租展览场馆、会议室、办公室及为进场参展商提供展览设备租赁服务;5、提供商务中心、餐饮、商品部的服务设施或场地,提供展览咨询等相关服务;6、经营停车库和室外停车场包括提供相关服务。
(5)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9楼及A座11层1104室
法定代表人:黎作强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4、相关关联自然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接受劳务、支付/收取租金和购买/销售商品等。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时间范围及预计金额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较以往年度增加,一方面是由于业务量增加所致;另一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在2018年启动了房地产板块业务统筹,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平台,将承担其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及运营管理等事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的支持,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商业地产专业开发管理、运营管理能力,且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9-016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人购买公司
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关联人一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二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产品(以下简称“信托产品”),计划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人陆家嘴集团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信托购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二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产品,计划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信托产品类型为单一资金信托,预期信托收益率将根据信托产品成立时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鉴于陆家嘴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235,731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 2018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344,083.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465,524.30万元,2018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2,803,280.82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信托产品名称:陆家嘴信托·樽盈财富二号单一资金信托
(二)信托产品类型:单一资金信托
(三)信托产品认购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预计到期日:存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照届时签署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五)预期信托收益率:根据产品成立时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六)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加入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之约定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七)信托计划的投资标的范围:受托人发行的信托产品及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经受托人准入的现金管理类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等。
(八)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受托人以全部信托财产扣除信托费用和其他负债(浮动信托报酬除外)后的余额为限,按信托合同约定的分配方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业务定价依据产品成立时公开市场价格确定,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金融板块的业务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认购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入股该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股权比例为20%,并同比例配置股东贷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偿还公司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同时,公司在同等额度和条件下,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公司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0.96亿元和人民币1.04亿元,公司收到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的利息分别为人民币479.78万元和人民币547.12万元,贷款利率分别为5.225%及5.5%(详见公告临2014-026号、临2015-027号)。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29.5亿元,贷款利率4.35%-4.57%,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15,885.03万元(详见公告临2018-009、临2018-024)。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关联方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 900932 股票简称: 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9-017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一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75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亿元。
●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双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开发经营空间,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公司与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设立东翌置业,注册资本人民币75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亿元。
陆家嘴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731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 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 2018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344,083.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465,524.30万元,2018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2,803,280.82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5亿元(根据项目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分期出资到位)
拟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均以现金出资,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名称、拟定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助于整合利用双方优势,谋求参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机会,确保未来新兴产业的导入始终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资源,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整合利用双方优势,谋求参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机会,确保未来新兴产业的导入始终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资源,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双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双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认购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入股该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股权比例为20%,并同比例配置股东贷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偿还公司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同时,公司在同等额度和条件下,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公司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0.96亿元和人民币1.04亿元,公司收到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的利息分别为人民币479.78万元和人民币547.12万元,贷款利率分别为5.225%及5.5%(详见公告临2014-026号、临2015-027号)。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29.5亿元,贷款利率4.35%-4.57%,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15,885.03万元(详见公告临2018-009、临2018-024)。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 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9-018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房地产
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至四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达259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超44万平方米,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1-12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收入为35.16亿元,同比增加8.72%。
2.至四季度末,公司在售的住宅项目主要为上海前滩东方逸品、天津海上花苑二期、苏州峰誉庭一期、上海及天津零星存量房源、存量车位的销售,以在售面积为基础计算的去化率约62%。1-12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12.7万平方米,合同金额65.49亿元。1-12月,公司实现住宅销售现金流入59.12亿元,同比增加1199.34%。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2019-019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国际大厦裙房二楼多功能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
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及第4-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3项及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11、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东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前台(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靠近江苏路。
5、公共交通线路:地铁 2、11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出口)、公共汽(电)车线路 44、20、825 等。
6、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9 年 4 月 18 日 17 时前收到为准)进行登记,传真号:021-33848818。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