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版)
根据《担保函》约定,五矿发展拟对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按照已签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等,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产生的一切债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费用、罚款等),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照上期所核定的最大库容量,综合铝、铅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五矿发展为五矿无锡物流园出具担保函所担保的货值约为1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五矿发展对全资子公司五矿无锡物流园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担保,按照五矿无锡物流园核定最大库容量(铝7万吨、铅1万吨),综合铝、铅期现货历史交易价格平均值估算,五矿发展为五矿无锡物流园出具担保函所担保的货值约为12亿元,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函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慎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申请上期所相关资质要求及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7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约12亿元);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1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此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四项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2019-19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6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6日
至2019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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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绍荣回避表决;议案8职工代表监事安力木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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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于2019年4月23日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王宏利、曲世竹
联系电话:010-68494205、68494916
联系传真:010-6849420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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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