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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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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19-23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9年3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未被授出的股份注销。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奥佳华 编号:2019-24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25.00元(含25.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明确回购方案中各种用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回购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并在通过相应审议程序后予以实施。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将未被授出的股份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外,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71号)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