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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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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 2019年3月22日以送达方式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报告》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任德慧、罗元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两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计,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74,493,865.1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46%;利润总额536,862,210.89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055,136.1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58%。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0,238,773.35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 2,023,877.3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650,574,167.06元,减去已分配2017年红利22,694,483.6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46,094,579.45元。

鉴于公司2018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718,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0.8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540亿元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54.85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保理等。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62亿元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8.62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后融得的资金仅用于生产经营,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颍上县盛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YS2019-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2:30在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3月29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九节“公司治理”的“七、监事会工作情况”。《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0,238,773.35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 2,023,877.3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650,574,167.06元,减去已分配2017年红利22,694,483.6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46,094,579.45元。

鉴于公司2018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718,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0.8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

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2019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建材”)、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申”)、安徽鸿纬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纬翔宇”)、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涡阳鸿纬翔宇”)、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涡阳盛鸿”)、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鸿路”)提供的2018年度银行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8.62亿元,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8.62亿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亿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向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公司与子公司向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8.62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2017年度和2018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3月29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7,276.84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73%,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62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540亿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2019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54.85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后1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信用证、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保理等。具体综合授信计划如下:

一、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

二、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

三、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

四、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

五、安徽鸿纬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计划

六、涡阳县鸿纬翔宇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七、安徽金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八、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初步意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1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暨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30-12: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中心开展“践行中国梦·走进上市公司”为主题的投资者开放日活动,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同时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8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活动议程及安排

1、现场说明会议程

(1)公司参观活动

集中地点:合肥北城世纪金源大饭店

9:30-09:45集体乘车前往公司生产基地

09:45一10:45 参观公司合肥基地及项目

(2)现场业绩说明会

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鸿路大厦B楼四楼会议室

10:45一10:55 深交所人员讲解深交所投资者服务体系

10:55一11:15 公司高管介绍公司情况

11:15一12:00 公司高管现场回答投资者提问及媒体专访

2、公司涡阳基地参观考察活动议程安排

活动时间:2019年4月2日 周二下午1:00-周三上午12:00

具体行程如下:

2018年4月2日下午13:00于鸿路大厦院内,公司统一安排车辆向往涡阳,路程约250公里,行程约3小时。

16:00-16:30 参观公司涡阳绿建产业基地

16:30-17:00 参观公司涡阳邻里中心项目

17:00-17:30 参观公司涡阳金诺公馆项目

18:00 入住涡阳金桂山庄大酒店。(住宿费用自理)

4月3日9:00 统一安排返程合肥,行程约3小时

三、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商晓波先生、总经理王军民先生、财务总监万胜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汪国胜先生、独立董事任德慧女士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来访投资者请仔细填写《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见附件),4月1日前完成登记确认。《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上请注明“投资者接待日”字样。

3、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

4、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请投资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五、预约方式

联系人:吕庆荣

电 话:0551-66391405

传 真:0551-66391725

邮 箱:luqinrong0301@163.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鸿路大厦B楼四楼证券部

邮 编:23113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投资者接待日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20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4月4日(星期四)0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商晓波先生、财务总监万胜平先生、董事会秘书汪国胜先生、独立董事任德慧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2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6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1,145,9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7,999,989.0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97,999,989.02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2,597.7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917,391.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0,111.1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9.83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998.59万元(包括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18,582.67万元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5,415.9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3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109.7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1.1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111.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另有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8.26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根据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7年11月27日-2018年5月26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250.47万元,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将19,250.47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 根据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5月23日-2018年11月22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813.26万元,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将27,813.2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 根据2018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11月27日-2019年5月26日),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24,666.38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8,791.74万元,承诺投资金额为118,8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较承诺投资金额短缺8.26万元,故智能化制造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由20,300.00万元变更为20,291.74万元,短缺部分8.26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补足。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2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下转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