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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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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出售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公司累计出售光正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2019年2月19日,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光正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能源”)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在喀什市签署了《关于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光正能源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新疆火炬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光正能源持有的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或“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年3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见《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总资产为267,035.17万元,净资产为117,561.28万元,营业收入为117,529.18万元。经审计的2018年度光正燃气100%股权的总资产为48,352.42万元,净资产为32,978.88万元,营业收入为26,617.51万元。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公司累计出售光正燃气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本次交易将按照公司重大股权出售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依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光正能源、新疆火炬已共同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计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事项的评估机构,并分别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待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出售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