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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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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注: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具保函及承兑汇票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冶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等。

2019年度,财务公司预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具保函、承兑汇票额度总计为人民币40亿元(占本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7%),可在上述担保计划额度内调剂使用。

(三)担保计划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以下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

1、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不包括财务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

2、授权财务公司使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保函及承兑汇票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46家,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7家,公司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39家。

有关被担保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预计新增合计人民币234.21亿元担保,主要用于公司主业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保函、票据、信用证等业务,有助于改善融资条件,减少子公司保证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被担保企业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79.94亿元,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4%,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截至2018年年末,本公司A股IPO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92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次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3月25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3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本公司A股IPO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1.92亿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有关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A股募集资金2018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影响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A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A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19,202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1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158.4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2,053.1亿元。工程承包合同中,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项目416个,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1,966.5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