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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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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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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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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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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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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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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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已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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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往三年无基金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62号文批准设立。红土创新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是国内首家创投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00%。
红土创新基金在公募基金业务的优良传承基础上,借力股东对创业投资行业的深入理解,外加国内独创的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支持,充分利用一级市场优势向二级市场延伸,将红土创新基金打造成为以权益类投资为特色的创新型资产管理机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土创新基金共管理7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81.96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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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经济整体表现偏弱。4季度GDP增速继续下滑至6.4%,创09年2季度以来新低,18年GDP增速也创下91年以来新低。消费增速趋于下行,18年社消零售增速9%,限额以上零售增速5.7%,均创下多年新低。其中12月社消名义增速8.2%,限额以上零售增速2.4%,虽较11月反弹,但仍处18年次低点。分品类看,必需消费继续改善,食品、服装、日用品零售增速均继续上升,18年增速也较17年回升。可选消费涨多跌少,汽车类零售降幅收窄,地产相关类零售增速涨多跌少,石油及制品零售增速大跌转负,是消费中的主要拖累。网上零售增速下滑,但占比再上台阶;投资增速低位平稳。1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9%,创下00年以来的新低,12月累计增速因基数调整而企稳,但当月增速仍小幅回落。三大类投资中: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位持平,主要得益于17年盈利改善提振,但考虑到18年利润增速明显下滑,19年制造业投资仍面临下行压力;基建投资增速稳中略升,补短板发力令4季度基建投资增速明显回升,19年有望延续,但在地方隐性负债增长受限的背景下,回升幅度或较有限;房地产投资增速稳中略降,主要是受土地购臵费高增长支撑,而18年下半年以来,土地购臵费增速见顶回落,势必令19年房地产投资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从工业生产看,工业增速仍较低迷。12月工业增速反弹至5.7%,但仍是18年次低点,4季度工业增速也较3季度下滑。从中观看,各主要行业增速涨跌互现,中游加工组装类行业表现较好。从微观看,虽然发电量增速、水泥和化工品产量增速反弹,但钢铁、有色、煤炭产量增速均现下滑,汽车产量跌幅仍大。整体而言,上游有所转弱,中游依然坚挺,下游汽车仍是拖累。
在宏观经济增速预期放缓,中美贸易争端逐步升级,股权质押风险放大的影响下,2018年A股市场下跌幅度较大,其中上证综指下跌24.59%、沪深300下跌25.31%、创业板综指下跌31.12%。出于对市场环境的谨慎考虑,本报告期我们采取了低仓位的策略,精选一些基本面良好的公司进行布局。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3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从去杠杆向稳杠杆的转变,意味着上半年货币和融资增速有望见底企稳。财政减税有望继续发力,提升居民消费和企业创新潜力,意味着从中长期看内需将有改善希望。稳增长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政策主线,经济走弱推动稳增长压力加速出台。近期稳增长政策密集发力,同时对此前政策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呈现出柔性化管控的趋势。去年年底开始财政政策显著发力,18年12月财政赤字同比多增5186亿元,推动预算内财政支出明显增加,特别是针对基建方面财政支出增加最为明显。同时,1月开始,地方政府债集中发行,当月合计发行地方债418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412亿元。如果提前下发的额度在1季度发行完毕,2、3月份还需要合计发行1万亿元左右地方政府债,6700亿元左右专项政府债。货币政策预计也将延续18年中以来的持续宽松态势,继续保持短端利率低位平稳,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此外,中国经济正逐步进入存量经济时代。未来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减、技术进步速度的放缓,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速不断下移,中国经济增速势必会“稳中向下”,步入“存量主导”的时代。过去当一个经济体、行业在高速成长时,效率改善或许显得不那么重要和紧迫,但在存量经济时代,企业的可持续增长必须依赖于创新的内生增长动力以及效率的不断增进。在市场竞争中,竞争优势是一个企业相较于竞争对手所拥有的可持续性优势,通常包括管理能力、稀缺资源、长期品牌、独享性技术、独特商业模式以及政府特许、规模和垄断这几个方面。竞争优势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更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源泉。未来的市场需要寻找竞争优势边际扩大的公司,而这类公司往往是细分行业的龙头。往头部集中,这是发达经济体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普遍出现的现象,中国在经济转型当中也不会例外,分化和集中都必然会发生。对资本市场而言,它一定会反映宏观经济所经历的这种(存量经济)变化,这些也让我们必须在资产配置的投资中聚焦优势公司。过去是在一个高增长的环境下面,习惯于收入提升,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今后可能是缓慢增长的,但是还是在增长。中国的存量经济是巨大的,虽然宏观上有很多大家比较担心的内、外部情况,但是从中观、微观的角度讲,从自下而上的角度来看,还是可以看到很多的投资机会。
总之, 在贸易战的大背景下,宏观经济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我们相信中国经济仍保有韧性,叠加政府积极以财政政策和产业升级应对经济转型。同时,从A股估值角度看,经过近一年的调整,整体市场估值已经处于具有吸引力的区间,A 股估值中位数达到 5 年新低,从中、长期来看,已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和机会,我们预期2019年A股市场投资机会还是较多,投资策略的核心是从中观或微观角度寻找结构性投资机会。2019年我们从中观角度,主要看好5G、新能源汽车、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光伏行业等;从微观角度,主要是自下而上精选优质公司,在传统行业或行业在新景气周期中,例如在白酒、医药、传媒、高端制造业、消费电子、计算机软件等行业中寻找个股机会。更重要的是,不论在中观和微观层面,我们都会聚焦于行业(或细分行业)龙头,聚焦于强者恒强、优势不断积累的优企业,忽略概念的东西(例如题材、重组概念等),而以企业内在的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为导向,首要关注公司业绩内生增长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以此为锚精选优质企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门、运营部门及监察稽核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遵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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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739元,基金份额总额210,524,085.3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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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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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峰______ ______高峰______ ____焦小川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2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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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无。
7.4.3.1 关联方报酬
7.4.3.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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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0% / 当年天数。
7.4.3.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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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3.1.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销售服务费。
7.4.3.2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3.3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3.3.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3.3.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3.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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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3.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3.6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4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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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此外,本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原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4.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4.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1,876.3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022,807.8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4,655,000.00元,第二层次33,799,142.03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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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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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沪港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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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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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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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卖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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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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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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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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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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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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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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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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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公司原总经理杨兵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8年6月11日离职,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2018年7月17日,公司再于《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高峰先生于7月16日任职公司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6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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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为节约交易单元资源,我公司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升级的基础上,对同一银行托管基金进行了席位整合。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b、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c、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d、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a、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b、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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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已于2017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红土定增,交易代码:168401。
根据《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红土创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封闭期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2日止。
自2019年1月3日起,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 “红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基金简称变更为“红土精选混合”,场内基金简称变更为“红土精选”,代码不变。并同时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