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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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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义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武义杉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尤利卡”)以其所持全资子公司武义杉润的100%股权为质押,为武义杉润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40,336,770.9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尤利卡将根据下属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相关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武义杉润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远东租赁”)签署了《售后回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双方同意以武义杉润所拥有的4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站设备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合计40,336,770.9元人民币;单个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6个月;租赁期内,武义杉润按月分期支付租金。

为顺利完成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尤利卡与远东租赁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质押合同》,由尤利卡以其所持武义杉润的100%股权为质押,为武义杉润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保证合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尤利卡下属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其筹融资及资金周转能力,公司同意尤利卡以其所持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相应子公司100%的股权为质押,为相应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全年总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尤利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义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尤利卡持有其100%股权,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园区(康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306室),法定代表人:王明来,成立日期:2018年3月30日,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维护;太阳能光伏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尤利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1、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2、质物:武义杉润100%股权。

3、担保范围:武义杉润根据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下称“主合同”)应履行的偿还任何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在主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武义杉润应当承担的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主合同被司法机关认定的法律关系项下武义杉润向远东租赁的任何支付和责任;远东租赁因维持和/或实现本合同规定之质权而发生的费用。

4、主合同金额:合计40,336,770.9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二)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武义杉润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远东租赁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远东租赁为实现权利的费用。

3、主合同金额:合计40,336,770.9元人民币

4、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尤利卡相关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所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运后的收入为该业务的还款来源,并遵循融资额度与电站预计收入相匹配的原则具体实施,尤利卡以其所持相关子公司100%的股权为前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风险可控。此项担保有利于缓解公司光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31,058.36万元(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额为322,196.97万元,上述数额(未经审计)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90%和30.8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股权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