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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号《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26,996,50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17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085,309.4千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5月2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5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57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406,618.5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41.0千元),2018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01,982.5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25.6千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008,601.0千元(包括支付的银行手续费66.6千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11,409,901.4千元,其中募集资金10,076,708.4千元、利息收入1,333,193.0千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自2016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汉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玄武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十三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外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公司资本金项目通过公司向子公司实施增资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保理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苏宁小贷公司和苏宁保理公司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
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徐庄软件园支行。此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宁易付宝公司在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设立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租赁店项目、购置店项目、云计算项目、大数据项目、智能家居项目。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专户中,其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以及开展募集资金理财业务,不存在存单抵押、质押及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定期存款账户及1个通知存款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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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加强对于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对于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增资募集资金进行主动管理(下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203,865.8千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75,001.4千元,利息收入28,864.4千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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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含)。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最近十二个月内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需求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20亿元(含)。
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69,328,540.0千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382,542.7千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5,470,000.0千元,其中募集资金4,838,392.5千元,利息收入631,607.5千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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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子公司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为160,000.0千元,其中募集资金145,582.2千元,利息收入14,417.8千元,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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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29,085,309.4千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19,008,534.4千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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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后)少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鉴于此,公司按前述原则对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之物流运营业务发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额为3,242,096.0千元。
注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区域配送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60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增区配项目”),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35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新增区配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24、2018-138号公告。
注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220,000.00千元用于投入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24、2018-138号公告。
注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购置店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2,758,490.0千元用于收购天天快递股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4、2017-008号公告。
注5:通过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可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与调度,降低实际运作成本。未来随着物流社会化运作,在满足自用基础上,公司将部分物流仓储对外租赁,获取租金收入。
物流运营发展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客户、平台商户的能力和物流响应时间,有效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
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将极大的提高苏宁物流整体的运输及配送能力,有效确保运输的时效性、安全性,同时项目将降低外包运输比例、控制外包成本,占比较高的新能源物流车也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增强苏宁物流运营能力。
注6:租赁店项目、改造店项目、购置店项目全部投资后,将大大充实公司实体门店网络,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竞争环境下的竞争力,实现公司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苏宁易购云店品牌推广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将有助于提升苏宁易购云店的消费者认同,公司的品牌价值与形象将得到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店项目开设店面143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00,797.2千元,随着新开店的逐步成熟,效益将逐步提高;改造店项目开设店面202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168,697.4千元,云店有着较强的规模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云店的升级改造;购置店项目投入1家,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7,521.5千元。
注7:本次收购天天快递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与天天快递开展相关业务整合,随着业务整合效应的凸显,苏宁物流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从而带动前台销售效率的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发展能力。
注8: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为增资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保理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小贷公司”),公司已分别增资苏宁保理公司、苏宁小贷公司16亿元、9亿元;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为增资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公司”),公司已增资苏宁易付宝公司8.5亿元。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补充易付宝公司资本金项目通过公司实施增资后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专项管理。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苏宁易付宝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账户理财余额)(含利息收入)3.64亿元。
补充金融公司资本金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供应链稳定性、增加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能力,从而完善苏宁生态圈的建设;补充易付宝资本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和粘性,并有效提高对平台商户服务水平,从而完善苏宁生态圈的建设。
注9:云计算项目、大数据项目及智能家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云计算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云计算研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云计算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大数据项目完成后,公司在大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等方面进行系统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数据决策性支持,大数据研发的投入为公司互联网转型提供了技术和平台支撑,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带来了强有力的后台IT技术保障;智能家居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实现在智能家居的布局,分享智能家居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本项目将有助于建立苏宁易购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完整的生态圈,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注10: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短期财务费用有所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得到加强,从而保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扩张。
注1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丰富商品,提高3C、母婴、超市采购规模,以支持全品类经营发展;扩大公司差异化采购能力,提升产品经营的附加值;围绕O2O平台的各个环节,加大推广投入,提升O2O平台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对开放平台运营能力的投入,制定积极的商户政策,扶植商户发展,提升开放平台的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① 购置店项目变更为收购天天快递股权项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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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天天快递围绕骨干网络、信息系统、管理模式、末端网点,加速并深化与苏宁仓配网络业务的整合。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天天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塑骨干网络,建立枢纽分拨、省会分拨、城市分拨和二级分拨四类分拨中心,优化与末端服务场景和社区场景的路由和连接,报告期内完成武汉、绍兴、廊坊、合肥等大型自动分拨中心的规划建设与投入使用,同时完成了对泉州、揭阳、阳江、广州、东莞、呼和浩特等城市分拨的收购与重组;另一方面,在全国网络尤其是末端配送网络的整合上,报告期内完成22个城市的直营网络搭建,持续加大场地、车辆、人员管理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全国骨干网络的运营效率和城市末端的配送时效。短期来看,较大的升级改造投入对阶段性利润有所影响,但长远来看,为苏宁物流业务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有助于运营效率的提升及经营质量的改善。
② 区域配送中心项目和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新增区域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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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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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自动化拣选中心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投入公司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通过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宁物流”)分期购置包含牵引车、箱式货车等车型在内共5,879辆,其中新能源车3,484辆,业务范围涵盖干、支线调拨、同城调拨和最后一公里配送,项目总投资122,582.02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000万元予以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为了更好地响应政府节能减排的号召,满足公司各地区新能源车的购置需要,同时在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前提下,申报相关车辆购置政府补助,公司将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由江苏苏宁物流变更为江苏苏宁物流及江苏苏宁物流下属上海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北京苏宁物流有限公司、浙江苏宁物流有限公司等37家子公司,并通过增资方式予以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投资内容未发生改变。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48、2018-151、2018-155号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发表保荐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