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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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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15版)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411,282,498.33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8,667,926.77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订了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拟每10股分红0.31元(含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经审慎研究拟定的,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

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中央明确了“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动摇,政策压力尚未放松。地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的获取和开发建设过程对现金流有较高要求。目前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规模效应加速资源聚集,也进一步加速了行业整合的速度。未来随着政策压力、融资环境、开发水平、品牌竞争优势等效应的进一步显现,公司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公司目前同时处于开发建设的项目较为集中,2019年是公司开发成长重要阶段,需要较好的现金流保障,公司将继续加大拿地力度,以保障公司持续高效保质发展。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收益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仅有3个项目实现竣工,剩余16个项目均处于新开工或在建状态,资金需求较大。同时2019 年公司也将继续通过市场竞拍、投资、代建等多种方式获得继续开发的资源。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开发计划与投资需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公司需求;同时公司将优化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力争加快资金的周转,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未来保持公司高速保质发展的同时给予广大股东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我公司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拍土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

为保证地产开发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对应的项目公司投资额度:

(1)公司预计对外投资总额为不超过30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股权或债权交易方式直接或间接购买土地;

(2)在不超出前述金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入伙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入伙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董事会提名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郑羲亮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华民、郑金都、杜兴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一: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俞建午,男,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四届理事会执行委员、浙江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副会长。曾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杭州市十届政协委员及经农委副主任,浙江省、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会长,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常委。

2、汪庆华:男,1970年出生,厦门大学MBA,高级经济师,历任合肥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宋都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3、陈振宁:男,1976年出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财务部副总监,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4、郑羲亮:男,1983年出生,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7月至2016年2月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件二: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华民:男,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1993年获复旦大学国际经济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讲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杜兴强:男,197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获教育部首届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等;教学成果曾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科研成果曾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郑金都: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台州三门人,一级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获原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学学士,1989年原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同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3-1994年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现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工商联咨询委员,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等职。曾任浙大网新、精工钢构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3月28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就《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朱瑾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推举朱轶桦、朱瑾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则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候选人

朱轶桦,男,1982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取得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学位,2016年取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副经理,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管部经理、行政副总监、营销总监,舟山蓝郡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监,杭州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宋都集团浙西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瑾,女,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人事主管、副主任,现任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工会主席,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8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18年作为我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配合完成了我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鉴于天健事务所自公司2011年重组以来一直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并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全年财务报告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运作、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拟适时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含)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实施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金融机构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正常运作、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一年期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拟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宋都控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通过银行委托借款等形式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信用借款(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

● 过去12个月与宋都控股进行的交易: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18.32亿元,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4.40亿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对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快速发展,更好的在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获取优质开发项目,本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拟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宋都控股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通过银行委托借款等形式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信用借款(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宋都控股持有公司44.7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委托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委托借款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以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

4、资金占用费: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宋都控股支付资金占用费。

5、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过去12个月与宋都控股进行的交易: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18.32亿元,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4.40亿元,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对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7614164X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为公司总股本的44.75%,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宋都控股一直全力支持公司的发展,经双方协商,参照目前公司非银行信用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年利率10%向宋都控股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提供借款能够有效地补充公司现金流,加快公司各个项目的开发进度、增强公司获取优质项目的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委托借款事项依法经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宋都控股本次借款旨在支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鉴于上述情况,同意本次委托借款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公平、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物业”)之间的业务发展进行了新增预计。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对此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行业特点,拟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交易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其中接受劳务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关联托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接受劳务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新增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瑾;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127号;成立时间:1995年1月8日;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专控),小五金。(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方”)为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宋都控股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担保金额不能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公司方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提供担保,公司方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

●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47,181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过去12个月与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过去12个月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18.32亿,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方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4.40亿,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顺利贷款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及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方拟与宋都控股方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体现股东方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提请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

双方拟相互提供担保内容概述如下:

1、本次相互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在授权范围内,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亿元。双方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对方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金额在不同被担保方间不能相互调剂。

3、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公司方为宋都控股方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宋都控股方为公司方提供担保,公司方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

4、其他: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之规定,该相互担保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互保情况

2018年3月2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35亿元。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2018年7月30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互相担保发生情况如下:

(一)公司方对宋都控股方的担保:

(单位:万元)

(二)宋都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4.75%。

2、浙江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高畈村

法定代表人:余倩

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五加皮酒、白酒、果酒、黄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分支机构经营项目:生产:蜜酒、液体调味料(烹饪黄酒)、黄酒(饮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杨村桥镇绪塘村)(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建德致中和酒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高畈村

法定代表人:余倩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香港致中和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公司注册证书于2017年10月7日发出。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金。

经营范围:酒类、食品类等一般商品的贸易、批发、零售和物流配送。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单位:港币)

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互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方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与公司相互提供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2019年的投资经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宋都控股方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股东方实施互保以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没有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经核查无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鉴于上述情况,同意《预计新增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47,181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下同)

● 拟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本次授权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0亿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22亿元。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47,181.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对下属子公司的新增融资担保均用于对各项目的开发运营,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并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事项作如下授权: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2、本次授权担保,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0亿元,对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22亿元。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担保对象为参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以调剂给其他参股子公司使用。上述三类担保对象的额度不能互相调剂使用。

4、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5、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汪庆华先生,陈振宁先生回避了表决。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新增担保均用于各项目的开发运营,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三)对参股公司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