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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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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辞任的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本行外部监事王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建华先生因其所属单位要求,决定辞去本行外部监事及监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在本行继续任职,其辞任自2019年3月30日起生效。

王建华先生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行借此机会衷心感谢王建华先生任职期间对深化监事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新租赁准则

1.变更原因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一租赁》;201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本行作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一租赁》,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及于2006年10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应用指南》。从承租人角度,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6年1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一租赁》、中国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作为承租人,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使用权资产确认折旧费用、对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支出,并按规定进行选择权重估、租赁变更以及列报处理。

(二)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简称“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新收入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本行作为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新收入准则的金融企业,应自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10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中的财务报表格式。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本行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18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行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进行的会计变更,主要涉及本行承租经营用房业务,本行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但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本次变更对本行股东权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按照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2018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整,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主要涉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吸收存款”、“应付债券”等计息金融工具业务的报表列示。本次报表格式调整对本行股东权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本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行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和本行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行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青岛银行总行召开,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进行表决。本行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因另有工作安排,周云杰委托谭丽霞、Rosario STRANO委托Marco MUSSITA代为出席和表决,黄天祐、张思明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由郭少泉董事长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8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00亿元;

2.已于2018年9月19日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折合人民币5.04亿元;

3.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00元(含税)。以本行股本总额4,509,690,000股为基础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9.02亿元。H股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适用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上宣布派发股息当日前五个工作日(含年度股东大会举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4.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1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19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A股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执行商定程序、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费用合计510万元人民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优势,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本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并批准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2)所列条件并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

“有关期间”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a)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b)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c)本行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2)授权董事会发行、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优先股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以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普通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

(3)授权董事会:(a)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分配的股份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发售;(b)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的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等有关的条款,作出必要的修订;(c)审议批准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前述发行有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行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d)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注册资本的增加;(e)决定与前述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相关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有关期间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海尔集团公司关联董事周云杰、谭丽霞,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关联董事Rosario STRANO、Marco MUSSITA,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邓友成,尚乘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董事蔡志坚,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陈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在青岛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因另有工作安排,张兰昌委托陈青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由陈青监事长主持,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综合经营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18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8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六、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九、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本行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起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岛银行总行

(六)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H股股东会议通知。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6、《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7、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其中,

1、议案8需经特别决议通过。

2、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7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4、5、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以下汇报: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三、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设置示例表:

四、投票方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第六点。

五、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相关回执(回执格式见附件二),并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青岛银行总行(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28楼,邮编:266061。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8;

2、投票简称:青银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起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王先生、吕女士

联系电话:40066 96588 转 6

传真:0532-85783866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

邮箱地址:ir@qdbankchina.com

邮政编码:266061

八、备查文件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一: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拟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包括赞成、反对、弃权),投票指示如下:

附件二: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本回执请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等方式送达本行董监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授信类与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系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业务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交易预计存在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贷款、债券投资等授信类业务,以及基金投资、金融产品代销等非授信类业务。

本行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云杰、Rosario STRANO、谭丽霞、Marco MUSSITA、邓友成、蔡志坚、陈华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系经营范围内的常规银行业务。本行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本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注: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权制度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海尔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瑞敏,注册资本31,118万元。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海尔工业园内。2018年,海尔集团全球营业额达到2,661亿元,同比增长10%,全球利税331亿元,同比增长10%。2018年,海尔集团实现全年生态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75%。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海尔集团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实力雄厚,营业额和收入持续增长,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辉,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2018年9月末,总资产611.77亿元、净资产233.10亿元,年内前9个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9亿元、实现净利润2.4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从事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优质大型国企客户,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各领域业务经营状况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1.基本情况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法定代表人Gian Maria GROS-PIETRO,注册资本90.84亿欧元。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等。住所位于Piazza San Carlo, 156 10121 Torino。2018年9月末,总资产7,969.62亿欧元、净资产524.73亿欧元,年内前9个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6.85亿元、实现净利润30.12亿欧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总部设在意大利米兰的大型跨国银行,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在零售银行、公司银行、财富管理等领域均为领军者,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尚乘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尚乘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锐强,注册资本10,001美元。主要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企业保险经纪与风险解决方案、投资策略咨询等。住所位于23 & 25/F, Nexxus Building, 41 Connaught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2018年12月末,总资产177.05亿元、净资产131.03亿元,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3亿元、实现净利润8.1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尚乘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企业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系本行主要股东,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系业界领先的金融集团,是香港当地最大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公司之一,主要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培生,注册资本20亿元。主要从事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服务等。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66号。2018年9月末,总资产256.06亿元、净资产89.88亿元,年内前9个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5亿元、实现净利润0.41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向本行派驻监事的主要股东,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主要从事国有股权持有和资本运作,主要财务指标良好,经营稳健,发展趋势向好,资产规模逐步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广庆,注册资本45亿元。主要从事山东省国资委授权或委托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负责重大产业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国有产权交易业务,国有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重大投融资平台。住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5号楼。2018年9月末,总资产787.80亿元、净资产257.71亿元,年内前9个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1.95亿元、实现净利润10.23亿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陈华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系山东省国有产权和股权经营管理单位,主营业务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公司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长德,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从事医疗健康、文化旅游、公共事业等行业大中型设备融资租赁,满足承租人在购置设备、促进销售、盘活资产、均衡税负、改善财务结构等方面的需求,提供融资融物、资产管理、经济咨询等全新金融租赁服务。2018年12月末,总资产78.56亿元、净资产10.45亿元,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亿元、实现净利润4,118万元。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本行副行长杨长德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系青岛市首家金融租赁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良好,风控坚实、经营稳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1.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4.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 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 第1项和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第1项至第3项所述人士的近亲属;

7.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除第3项、第5项以外的其他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8.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银行授信和非授信类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等订立,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交易对手为本行优质客户。本行按一般商业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从业务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公允性审查,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行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行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青岛银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本行独立董事对《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行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本行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行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行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行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