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编号:临2019-006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3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董事杨国平、梁嘉玮、赵思渊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受让安徽祥和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18年度财务决算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1,552,442.25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00,151,883.63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孰低分配原则,公司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015,188.36元。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本年可分配利润540,136,695.27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529,049,168.00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3,069,185,863.27元。
以2018年末总股本2,364,122,864股为基数,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支付股利283,694,743.68元。此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785,491,119.59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5.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公司财务副总监辞职及聘任新任财务副总监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08)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09)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0)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1)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参与金融市场运作的的预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参与金融市场运作。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投资事项(含证券、债券、银行理财产品等)的决策,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法律事务部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相关事宜有效的开展和规范运行。相关人员将实时关注和分析资金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行或者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2)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3)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关于受让安徽祥和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6)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许可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一贯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以及在独立审计中介机构中的良好声誉,2019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2019年度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2019-017)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董事会还确认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0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3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在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监事长袁丽敏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除关联监事袁丽敏、赵瑞钧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袁丽敏对《关于受让安徽祥和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8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2)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赵瑞钧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1名非关联监事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 《关于受让安徽祥和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6)
本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监事袁丽敏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2名非关联监事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3)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 《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9.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14)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08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副总监辞职
及聘任新任财务副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0日收到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蒋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蒋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拟同意蒋赟先生辞去财务副总监职务,根据杨国平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郭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简历附后)
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对蒋赟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郭红英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条件和能力,能够胜任财务副总监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会对郭红英女士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聘任郭红英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主持工作)。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附件:
财务副总监候选人简历
郭红英,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上海大众出租租赁汽车公司财务总监,具备专业财务管理经验。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09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范围:本公司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
● 计划担保金额:本次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8.50亿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计划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度公司对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的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1、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2、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20,000万元;
3、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5,000万元;
4、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5、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6、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
7、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8、众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
9、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
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以上额度调剂可以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之间进行,具体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内由经营层根据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机动分配。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继缘
注册地址:汶水路451号1层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出租,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应用软件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汽车配件、五金交电、非机动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装潢材料销售,非机动车修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服务,道路旅客运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97,798万元,负债总额为46,345万元,净资产为51,45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8,265万元。
(二)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7.5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1102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4,086万元,负债总额为9,973万元,净资产为44,11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575万元。
(三)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033号105室、106室、108室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4,977万元,负债总额为873万元,净资产为34,104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643万元。
(四)上海嘉定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鹤旋路88号一层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1,963万元,负债总额为1,050万元,净资产为20,91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92万元。
(五)上海青浦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北青公路4149号5幢2楼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6,639万元,负债总额为14,630万元,净资产为22,009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1,770万元。
(六)上海闵行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573号
经营范围: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2,128万元,负债总额为644万元,净资产为21,484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854万元。
(七)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美金200万元
负责人:杨国平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云咸街19-27号威信大厦9楼901室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停车场、现代物流、交通运输及相关管理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50,305万元,负债总额为58,660万元,净资产为-8,355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3,875万元。
(八)众新投资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0%的联营公司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董事:杨国平、丁福如
注册地址:FLAT/RM 620,6/F.,PENINSULA CENTRE,67 MODY ROAD,TSIMSHATSUI EAST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8,505万元,负债总额为25,176万元,净资产为-6,671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2,530万元。
(九)上海世合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8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静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南路1128号8幢258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展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94,086万元,负债总额为12,504万元,净资产为81,582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24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2019年度投资计划,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权衡审定了2019年公司整体资金需求量、资金使用用途和筹资来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年内贷款资金需要。根据各被投资公司以往的经营情况以及本年度经营预算,均能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上述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投资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被投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意担保计划。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19,000.00万元,期末担保余额为37,873.76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873.76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上述事项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按照相关规定,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10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于2016年8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42号),该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最近一期于2018年8月22日发行了人民币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70天,将于2019年5月19日到期,此前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一、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和期限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和归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总经理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备案、发行等事项。
上述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事项,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11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基于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根据《通知》规定,公司对2018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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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执行《通知》,仅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调整或变更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四、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12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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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26.77%。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18.83%的股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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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恒元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上海大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上海庙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星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商务有限公司都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上述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预计不高于72,950万元,其中营业场地和办公楼租赁收入占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32%。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3名独立董事倪建达、张维宾、卓福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梁嘉玮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13
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修订”),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附件:《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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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14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众交通”)拟定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若发生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下转5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