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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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公司股票将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仔细阅读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两次提示了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第三次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一)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因公司2017年度净资产为负,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财务部初步核算,预计2018年度公司净资产将继续为负,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

(二)可能被审计机构连续两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被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2017年度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涉及的情形为:“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内控失效,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无法判断重大或有负债或有对价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目前,上述情形尚未完全消除,经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四项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的决定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若公司2018年度净资产继续为负或2018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预计2018年度出现大额亏损。该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逾期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债务逾期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债务逾期约30,020.00万元。其中,大部分逾期债务公司已在前期的涉及诉讼、仲裁进展公告中进行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主要发生的债务逾期明细及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增债务逾期明细

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主要发生的债务逾期明细及涉及诉讼的简要情况如下:

1、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注:上述债务逾期金额为本金,不包含相应逾期利息及罚息金额。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30日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二次付息日,公司未按时支付债券持有人2018年度债券利息7200万元。

二、累计债务逾期情况

(一)债务逾期明细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总额约328,743.53万元,主要债务逾期明细及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1、银行

注:(1)上述债务逾期金额为本金,不包含相应逾期利息及罚息金额;

(2)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公司按最新汇率计算导致对汇丰银行的欠款金额波动;

(3)浦发银行划转公司存放的保证金导致欠款金额减少。

2、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注:上述债务逾期金额为本金,不包含相应逾期利息及罚息金额。

3、商业承兑汇票

4、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一次付息日为2017年11月30日,第二次付息日为2018年11月30日,公司均未能偿付债券持有人的利息,公司累计应付的本期债券利息为14,400万元,造成债券逾期。

四、风险提示

1、加大资金压力的风险

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无力偿还大额债务,公司正寻求解决方法。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

2、公司因无力偿还债务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重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可能因此被终止上市风险

日前,深圳市嘉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存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风险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深圳中院对嘉实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深圳中院受理嘉实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