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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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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0版)

注1:项目1至项目6为BT(“建设-移交”)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金额为投资利息收入。项目7至项目29为建造合同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为项目建造收入。

注2:补充一般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取得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本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也有助于支持本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巩固市场地位。

注3:该些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及之前已经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业主最终验收确认导致于2018年调整效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6年以来,财政部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先后修订及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

1.2016年1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一一租赁》。

2.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

根据财政部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于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由于存在租赁业务,执行该准则将增加公司的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1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合人民币1.5亿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06.89亿元。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08.39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56.96亿元之后为51.43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参与设立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的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局集团)与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投资)拟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怒江国资)共同出资设立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一公局集团与西南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交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85,542.38297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5、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中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1,721,252.48万元,负债合计103,213,905.79万元,股东权益为28,507,346.69万元,净利润为1,491,362.63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怒江公司)

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一公局集团和西南投资拟与中交集团、怒江国资共同出资设立怒江公司,怒江公司拟于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注册,注册资本金5亿元。其中,一公局集团拟以现金货币出资1亿元,持有怒江公司20%股权;西南投资拟以现金货币出资0.5亿元,持股怒江公司10%股权;中交集团拟以现金货币出资3亿元,持有怒江公司40%股权,怒江国资以“资产+货币”方式出资1.5亿元,持有怒江公司30%股权。

以上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参与设立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与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怒江公司是本公司服务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同时有利于公司发挥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拓展当地市场。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参与设立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16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合作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5,78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4.38亿元,下同),该等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06.89亿元。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11.27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56.96亿元之后为54.31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路桥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路桥)出资5,780万欧元,与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产投)共同现金出资设立中国路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路桥产投)。路桥产投成立后,将与塞尔维亚方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开发公司),实施投资建设并运营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

中国路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中国路桥与中交产投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交产投系为中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现持有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BAN8P),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陈重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2208房

5、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6、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中交产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03,657.60万元,负债合计49,176.72 万元,股东权益为54,480.88 万元,净利润为-8,041.78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中国路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中国路桥拟与中交产投共同现金出资设立路桥产投,路桥产投拟注册于广州南沙自贸区内。其中,中国路桥拟现金出资5,780万欧元,持有项目公司85%股权,中交投产拟现金出资1,020万欧元,持有项目公司15%股权。

以上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5,790万欧元。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路桥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在塞尔维亚市场的业务耕耘与开拓。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路桥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偿划转“三供一业”资产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财政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公司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偿划转中国交建“三供一业”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离移交基本情况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事项共涉及公司所属公司的职工家属区,共涉及住户7,290户,主要涉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相关资产。

二、分离移交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划转的三供一业资产账面资产净值为4,355万元,预计每年可减少公司承担的家属区各项费用约1,013万元。

三、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资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部分外,公司预计将支付8,848万元(最终以清算和实际交接金额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公司共需无偿划转资产账面净值4,355万元、支付维修改造资金8,848万元,共计13,203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权益或者当期损益。

本次实施“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从长远看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费用,促进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离移交后“三供一业”服务将更为专业化,亦有利于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分离移交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财政部要求,分离移交完成后将由第三方机构鉴证清算,因此,以上测算金额与实际移交时点产生的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最终数据以最终清算、实际交接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监事会3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18年度业绩公告(H股)及公司2018年度报告(A股)。

2.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H股)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A股)。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8,662,915,776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300,000,000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2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16,174,735,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23077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3,732,643,694元。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A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A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A股募集资金及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3.本议案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1.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同意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一一租赁》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编制财务报表,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延期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

1.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安排享有优先配售权,有权参与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中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有权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交集团有权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须由公司独立股东进行批准。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分别审议通过该认购事项,现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该议案有效期12个月,自公司2018年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中交怒江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下属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局集团)和中交西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投资)与中交集团、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其中,一公局集团现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西南投资现金出资人民币0.5亿元。

2.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3.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与中交产投共同投资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下属的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路桥)与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产投)出资设立中国路桥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产投),其中,中国路桥出资5,780万欧元,持有项目公司85%股权;中交产投现金出资1,020万欧元并持有路桥产投15%股权。

2.中交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下属企业,中国路桥与中交产投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属于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5,780万欧元。

3.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共同合作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19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目标,2019年新签合同额目标计划为同比增速不低于8%;营业收入目标计划为同比增速不低于1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重点〉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重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监督检查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监督检查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