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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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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9-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项,将本基金转型为“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5月6日17:00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孙瑶

联系电话:4009-258-25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4月1日,即在2019年4月1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在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5月6日17:00止(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人:孙瑶

联系电话:4009-258-25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表决截止日期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应当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及《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公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联系人:孙瑶

联系人电话:010-50850723

传真:010-50850777

电子邮件:service@gsfunds.com.cn

网址:www.gsfunds.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2、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将由本基金基金财产支付,具体金额将在届时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中说明。

4、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修改方案说明书》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附件一:

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事宜,内容包括对本基金基金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的费用等条款以及因法律法规变更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修改方案说明书》。

《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在实施转型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预留不少于二十个开放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的前提下,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为实施本基金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修改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根据《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修改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转型。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附件二: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年月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

3、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9年5月6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附件四: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根据市场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订。

2、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事项属对本基金原批准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证监许可【2019】414号)。

3、《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方案要点

本基金转型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由“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变更为“契约型开放式”。

(三)修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业绩比较基准

(四)修改基金资产估值对象、估值方法

(五)修改基金费用

(六)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七)其他修改内容

为使《基金合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在根据上述转型方案的要点修改《基金合同》的同时,对《基金合同》其他部分条款一并进行了修改,具体请见“四、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八)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关于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运作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在实施转型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预留不少于二十个开放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的前提下,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转型实施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有关基金转型正式实施的日期、转型实施前的申购赎回安排等事项的转型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公告。

三、本基金转型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本基金转型方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转型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转型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转型方案。

(二)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为应对基金转型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会尽可能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应对可能的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三)基金转型过程中的操作及市场风险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于基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的申购赎回或市场风险对基金净值造成大幅波动,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及时对可能存在的市场投资风险进行有效评估,保持相对合理的仓位水平,科学有效地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

四、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如下:

(下转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