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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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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本议案所含的以下各分项内容: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债券利率: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担保安排: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回售条款: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承销方式: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本议案所含的以下各分项内容: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债券利率: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担保安排: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70%拟用于“一带一路”相关的业务运营、项目建设等,另30%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回售条款: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承销方式: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具体确定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资金利率,并签订与该计划发行相关的必要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9年4月17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0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仍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为进一步拓宽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提升公司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现状,拟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8、回售条款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承销方式

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2、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13、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上市地点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事宜。

4、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三、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四、风险提示

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

“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一带一路”公司债券。

●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仍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为进一步拓宽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提升公司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现状,拟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70%拟用于“一带一路”相关的业务运营、项目建设等,另30%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8、回售条款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承销方式

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2、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13、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上市地点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事宜。

4、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若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三、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四、风险提示

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债权融资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债权融资计划方式进行融资,计划融资总金额10亿元。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尚需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注册后实施。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指定交易平台一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创新推出了“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公司拟通过北金所发行1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

一、本次债权融资计划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总金额10亿元,首发3亿。

2、外部评级: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进行外部评级,主体评级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3、承销商:主承销:农业银行;副主承销商:内蒙古银行(可做部分投资)

4、发行期限、方式:不超过3年,农行仅作为通道。

5、增信情况:无

6、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以最终市场发行价格为准。

7、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具体确定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资金利率,并签订与该计划发行相关的必要文件。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北金所注册后实施。

四、风险提示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7日 14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7日

至2019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3、4、5、6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7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3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7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俊生

联系电话:0472-2189528

传真:0472-218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