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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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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资产的
进展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19-006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资产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处置资产概述

2018年12月25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8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华山经管会”)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水泥”)签订了《协议书》,拟征收尖峰水泥所属的位于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的淘汰落后产能后闲置的10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金华山经管会对该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和构建物、苗木绿化等进行补偿,补偿总款为112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处置资产的公告》(临2018-032)。

二、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9日,尖峰水泥收到金华山经管会支付的第一期30%补偿款3360万元;2019年3月29日,尖峰水泥收到第二期70%补偿款7840万元。至此,金华山经管会已向尖峰水泥支付了全部补偿款。

目前尖峰水泥与金华山经管会正在办理资产移交及房产证、土地证注销等手续。根据协议约定,金华山经管会付清上述补偿款后,尖峰水泥应当积极配合金华山经管会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注销手续,并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

尖峰水泥处置闲置资产,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同时,在完成全部资产移交及房产证、土地证注销手续后,将增加尖峰水泥资产处置收益约1005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尖峰水泥收到全额补偿款是上述资产处置事项的阶段性进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项收入确认尚需完成全部实物资产移交及房产证、土地证注销等手续,该等手续是否能按期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