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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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 2019-00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44,844,363 股,占总股本的8.6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3 名。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 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5号)的核准,公司向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三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44,844,363股人民币普通股,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468,623,593.35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204,684,515.75元,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西藏山南曲松县罗布莎I、II矿群南部铬铁矿采矿权资产认购)。上述新增股份于2016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2、总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520,819,240股,此后股本未有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做的承诺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该等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形。

2、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会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8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4,844,3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6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五、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本次解除限售的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暂无计划在上述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后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西藏矿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限售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发行人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关于解除限售后所持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