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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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KME Germany GmbH & Co. KG旗下铜合金棒和铜管业务交割完成的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KME Germany GmbH & Co. KG旗下铜合金棒和铜管业务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与KME Germany GmbH & Co. KG(以下简称“KME”)签署了《Share Asset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权资产购买协议”或“协议”),收购其持有的Kabelmetal Messing BeteiligungsgesmbH(以下简称”KMMB”),KME Brass Germany GmbH(以下简称“KBG”),KME Brass Italy SpA(以下简称“KBI”),KME Brass France SAS(以下简称“KBF”),KME Ibertubos S.A.U(以下简称“Ibertubos”)五家公司100%股权以及通过资产交易的方式收购德国Menden工厂铜管业务和铜管业务相关的资产(以下合称“目标业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关于收购KME 旗下铜合金棒和铜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本次收购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割完成情况

2019年3月31日,本次交易各方共同签署了《交割备忘录》等法律文件,确认全部交割条件均已达成,公司根据《股权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包括交易对价在内的全部款项,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自交割完成之日起,公司将持有KMMB、KBG、KBI、KBF、Ibertubos五家公司100%股份以及德国Menden工厂铜管业务和铜管业务相关的资产。

公司已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整合对接工作。通过本次并购公司与并购标的可实现技术上的共享,加快精细化管理经验输出步伐,不断提升并购标的运营效率,快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可获取高档铜合金棒制造技术,抢占欧洲高档铜合金棒市场,并利用收购标的的品牌与渠道拓展欧洲高端市场,快速提升市场占有率。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12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60 元/股(含)。以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为94,339,6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218,344股,占总股本1.8553%,最高成交价格为8.73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0,001,080.97(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2018年12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685,621股,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23,685,621股的25%,即5,921,405股。自《实施细则》颁布至目前,公司在此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在2019年1月31日至2月13日,共5,340,744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