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0305财保64号,关于深圳深国融金融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庄敏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南山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5财保6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南山法院申请轮候冻结庄敏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流通股687,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8.18%),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关于上述案件,公司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待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68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8%。庄敏持有的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多轮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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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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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保千 公告编号:2019-02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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