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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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38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桥路1036、1037号一楼会议室(运通路靠近创业路的大门进)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朋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曹剑女士、董事曹文法先生因工作繁忙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童兆达先生因身体不适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启利先生、邵开海先生均因工作繁忙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朱晓军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议案1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朱玉婷、杨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