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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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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日,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9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披露,公司目前主要的销售模式为经销商销售模式,通常采用现款发货的方式。2017年、2018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1亿元、1.64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2.07%、64.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58.37万元、-66.01万元,同比分别减少59.64%、101.28%。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内经销商变动以及产品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是否发生较大变化;(2)报告期内公司赊销标准、占营收的比重以及赊销政策是否发生变化;(3)结合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及回款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以及是否充分计提坏账准备;(5)结合行业及上下游客户情况,分析公司近两年经营性现金流连续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说明未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年报披露,公司所处速冻调味品行业中小企业林立,产能过剩矛盾仍然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期末余额1.5亿元,同比增长31.53%;产品库存量为5,252.74吨,同比增长61.67%,库存量增长系产品储备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战略等,说明市场竞争加剧情况下仍大幅增加存货储备的原因及必要性;(2)结合生不同产品平均售价以及产和销售模式,说明期末存货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3.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项下,经销商模式实现营收6.62亿元,同比增长6.79%,毛利率为24.53%,同比下滑3.22;终端直销模式实现营收1.31亿元,同比增长44.53%,毛利率为9.28,同比下滑7.8%。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项下,华东地区实现营收3.61亿元,在分地区项目下营收居首,但华东地区毛利率同比减少10.51%。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地区特征和市场竞争等因素,补充披露:(1)终端直销模式毛利率低于经销商模式的原因;(2)终端直销模式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3)说明华东地区分产品种类的营收情况,分析华东地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4)公司在华东地区未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2,137.78万元,同比增长176.65%,主要系加大新产品开发投入。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人员共109人,与上年度技术人员186人相比,同比减少41%;公司从事科研开发及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的科技人员共计135人。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具体研发项目和研发进展情况;(2)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变动及薪酬情况,科技人员与技术人员人员不一致的原因;(3)研发人员的岗位职责及研发能力与所对应项目的相关性;(4)研发投入加大但研发人员大幅度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5.年报未披露报告分部相关信息,请说明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会计事项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4月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尽快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