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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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19-L4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鉴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 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交易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以下简称:ETERNAL PROSPERITY,持股比例29.12%)《通知函》,ETERNAL PROSPERITY告知,其正在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所属房地产行业,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筹划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9.12%股份事项,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任何协议,该事项尚在筹划期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阳光股份,证券代码:000608)自2019年3月26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告于2019年3月26日的2019-L38号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ETERNAL PROSPERITY《通知函》告知,ETERNAL PROSPERITY与京基集团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详情请见公告于2019年3月29日的2019-L39号公告)

2019年4月1日,公司收到ETERNAL PROSPERITY《通知函》告知,截至《通知函》发出日,ETERNAL PROSPERITY尚未与京基集团签署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及正式协议。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总计停牌时间已满5个交易日,协议签署时间无法预计及协议能否最终签署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阳光股份;股票代码:000608)于2019年4月2日(周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鉴于本次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筹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复牌申请。

2、 通知函

3、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4、 交易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