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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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2019-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9 公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公司符合以废纸、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纸浆、秸秆浆和纸实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规定。

2019年4月1日,公司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557.75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收到2019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557.75万元。预计公司后期将持续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第六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七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公司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19年度其他收益。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公告编号:2019-02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4月0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 6 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孟灵魁先生、罗金华先生、封云飞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赵海龙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胡志芳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邢之恒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及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河南银鸽工贸有限公司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及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在议案1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票份额为768,870,054股,对议案1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房晓东、高纪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