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27

债券代码:113014 债券简称:林洋转债

转股代码:191014 转股简称:林洋转股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止2019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00,000元“林洋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1,38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6%。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9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9,9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6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14号文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0万张(300万手)。

(二)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18号文同意,公司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林洋转债”,债券代码“113014”。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林洋转债”自2018年5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代码“191014”,初始转股价格为8.80元/股。由于公司实于2018年7月18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林洋转债”转股价格于2018年7月18日起由8.80元/股调整为8.76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林洋转债”转股期间为2018年5月3日至2023年10月26日。

自2018年5月3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00,000元“林洋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38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6%。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累计共有61,000元“林洋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96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

截止2019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99,9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6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崔东旭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联系传真:0513-83356525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2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第二期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第二期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34)。

鉴于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好的收益,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现将公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公司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一人民币按期开放

产品代码:CNYAQKF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类

产品起息日:2019年4月2日

产品到期日:2019年5月8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1%

认购金额:27,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0.7亿元。

五、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2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内容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电能表、计量表箱、低压集抄等营销类设备框架招标活动”(项目编号:0002200000043956)。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电能表、计量表箱、低压集抄等营销类设备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于2019年4月1日结束,公司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之一,共中7个标包,分别为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低压集抄终端设备、0.2S级三相多功能电能表、三相多功能电能表(1级、0.5S级高压电能表)、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中标总金额为15,312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5)。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299,75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建平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广东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电力设备、电力器材的销售、调试、检测及试验;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为15,312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4.27%。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1、交易对方属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不存在履约及账款回收方面的风险。

2、本次中标的电能表和终端产品为公司技术成熟产品,且非出口产品,所以不存在技术、汇率的风险,公司已做好了相应材料风险控制措施。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4、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