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各方于2015年8月签署《投资协议》,约定了标的公司事宜,并约定了有关业绩对赌,公司已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完成投资。交易对手方陈鹏于2016年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097,700股,并将上述股份质押给了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用以作为陈鹏方在《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的担保。上述详细内容分别见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根据北京联拓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现的业绩情况,标的公司、陈鹏等确认标的公司已无法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完成业绩承诺。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补偿事宜,于近日签定了《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经各方协商一致,创始人陈鹏同意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1.1、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后,陈鹏同意在解除所质押的公司3,097,700股股份后,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规定的要求下将该部分股份减持,并在前述股份全部减持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其减持所得款项一次性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前述减持应当在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15内完成;

1.2、创始人陈鹏将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北京联拓19.18%的股权无偿转让予公司,并在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前述19.18%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陈鹏完成上述业绩补偿后即视为其完成《投资协议》的业绩补偿。

2、若创始人违反本协议而未按时将减持款项汇入公司账户,则每延迟一日,支付相当于减持款项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公司将继续关注陈鹏方履行《投资协议》及《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