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马国庆先生、许长松先生、熊建益先生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须经监管机构核准,6名董事具有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

一、负债主体及负债方式

公司运用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负债主体,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具体负债主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实际需要共同或分别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如下:

注:①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上限均按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

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当年度实际融资总规模不超过经批准年度预算;

③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包含公开和非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二)公司运用除同业拆借及债券回购以外的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开展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当年度融资预算总额(含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本议案通过后,公司此前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同时取消。但公司根据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并完成发行之日止。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原相关决议授权有效期延续至该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本次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以及每次债务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等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八、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等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办理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 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十一、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4个月内。若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等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6日

至2019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已经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已经公司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1、6.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在对议案6.01表决时,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6.02表决时,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对应关联交易事项的有效表决总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6、登记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11:30,13:30-17:00)。

7、登记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雷、金韫青

联系电话:0571-87001126、0571-87903732

传真号码:0571-87901955

联系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