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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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上午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公司行政楼三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邦锐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4名董事为陈昀、聂织锦、许述财、胡志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天成航空产业园(一期)。

●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如实际投资超过2亿元,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及项目基本情况

1.2019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天成航空座椅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一一上海天成航空座椅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以2018年6月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天成科投有限公司收购标的资产时的成本价人民币4.8亿元为转让价格,向上海天成航空座椅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英国Acro Holdings Limited 100%股权。

2.2019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上海天成航空座椅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快航空座椅产业发展,延伸航空产品产业链,丰富航空产品种类,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在浙江天台投资设立一家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为加快实施公司航空产业的发展,上海天成航空座椅有限公司拟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在浙江天台投资建设航空产业园。

3、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如实际投资超过2亿元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签署《投资协议》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天成航空座椅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成航空产业园(一期)

建设内容:航空座椅、航空内饰件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及生产线建设。

投资规模:计划总投资2亿元。

(三)项目用地

项目拟建设地点:天台县经济开发区(白鹤区块),面积72亩(以具体招拍挂为准)。

土地用途: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供地方式:甲方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保障乙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负责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地质灾害评估、供电、供水等方面的审批手续。以上基础资料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协调施工前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用气及管网架设至用地红线处,以确保施工;负责竣工投产前正式用水、用气、用电等的管网架设至用地红线处,红线外费用甲方承担。

3、甲方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文件要求给予乙方优惠。

4、甲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采用复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能耗和技术水平复合国家标准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未经甲方同意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项目用地进行转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安监等法律法规。

(五)协议生效

1、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协议经乙方控股股东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子公司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能够加快实施公司航空产业的发展,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2、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如实际投资超过2亿元,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年度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