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8 公司简称:龙净环保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6,650,718股后的股份总数1,062,399,28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1.7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80,607,877.94元(含税)。

鉴于公司回购库存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本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回购库存股转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的股份,按每股分配金额相同的原则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分配,并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产品本公司是国内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领军企业,专注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主营除尘、脱硫、脱硝、电控装置、物料输送等五大系列产品。凭借全过程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能力,对上下游污染物治理进行协同提效,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汞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为国内乃至国际少数可以提供工业烟气多污染物治理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本公司的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和轻工等行业。新时期下,公司确立了开发大环保,向生态环保全领域进军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工业废水处理、VOCs治理、生态修复、智慧环保等新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管理模式本公司以“净化环境、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创新”为核心发展理念、以“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生态环保企业”为发展战略,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龙净文化凝聚团队,形成了一套具有龙净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

(1)群雄并起,推行事业部制的经营管理模式“以事业部为主体、公共平台为支撑”,进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公司每年年初按照“更加充分地信任、更加充分地授权、更加充分地激励、更加有效地监管”的原则与各事业部(子公司)签订经济责任制,力求“管出利润、管住成本、管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健康和良性”;年终对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与激励,促进各事业部(子公司)之间“比、学、赶、超”,持续“大雄领军壮大,小雄异军突起”的局面。

(2)技高一筹,以“创新”为核心发展理念“技高一筹”是公司的立身之本和不断发展的根本支撑。把技术创新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抢占污染减排治理技术的最高点,使得公司始终站在行业技术进步的最前沿。为技术创新提供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科研实验条件、组建优秀的创新团队并赋予极具活力的创新机制。在“技高一筹”战略引导下,研发出一大批高水平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不断填补国内空白,并在部分领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3)追随人才,以“以人为本”为企业文化核心龙净企业文化以“每个龙净人都应得到尊重”、“一切皆有可能”、“上不封顶”为口号,体现“所有龙净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公司“为有能力的人提供释放能量的平台,让人才有机会脱颖而出”,并“让价值创造者获得相应的财富”。整合全球环保技术与人才资料,形成一支以业内顶级专家和海归博士为领军,年轻英才为中坚的科研技术团队。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烟气治理市场中,煤电市场困难、非电市场持续向好。烟气治理市场重心继续转向非电,非电领域市场需求将持续释放,行业超低排放进一步实施。生态环境部正密集出台诸多细分行业例如焦化、玻璃、造纸、食品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及相关可行技术指南等引领性文件,烟气污染治理将扩围、提速。

2、国家环保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环保政策密集出台,要求及标准提高,管控愈趋严格。在非气环保领域方面,市场机会和挑战并存,诸多行业的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市场需求释放,部分领域和地区废水零排放也逐渐开始实施。固废危废处置、土壤和场地修复、以山水林田湖草为试点的生态保护市场将进一步启动。

3、行业竞争更趋激烈,竞争对手不断增加,低价竞争,大型国企下属环保公司垄断情况加剧。用户资金紧缺、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给行业发展带来众多困难与挑战。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40,229.84万元,同比增长1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21.72万元,同比增长10.62%。

(二)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24家子公司和10家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减少2家子公司,新增2家孙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清单如下:

董事长:何媚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0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会议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修订要点如下:

一、原《草案》第“四(三)”及《管理规则》“第二条(三)”:公司每年度计提上述奖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参与配股的方式取得标的股票。

修改为:公司每年度计提上述奖励基金,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以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过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参与配股的方式取得标的股票。

二、原《草案》第“五(一)”及《管理规则》“第三条(一)”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授权的管理方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或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员工持股计划有权公平参与认购。

修改为: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授权的管理方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或过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或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员工持股计划有权公平参与认购。若公司已为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公司股票,应先将已回购公司股票过户,不足部分再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三、原《草案》第“五(二)”及《管理规则》“第三条(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分十期实施的持股计划,后续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仅需批准当期实施的议案。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自当年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配股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按照非公开发行、配股的相关规定执行。

修改为: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员工持股计划为分十期实施的持股计划,后续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仅需批准当期实施的议案。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过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的,自当年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过户;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配股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按照非公开发行、配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原《草案》第“六(二)行权条件”及《管理规则》“第四条(六)参与人行权条件”:

全职工作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得发生以下情形:

1、参与人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从公司离职或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参与人擅自离职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不满足行权条件情形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终止该等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行权资格。其预期获得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无偿转让给由管委会提议的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或由该期其他享有行权资格的参与人按各自享有的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参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不丧失其行权资格:

1、职务的变更

参与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任职,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2、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2)劳动合同未到期双方协议解除或约定解除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3、丧失劳动能力

参与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4、退休

参与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5、死亡

参与人死亡的,其预期获得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修改为:

1、正常情况下的行权条件

在职工作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参与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者子公司任职,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若发生以下情形,行权资格将丧失:

(1)参与人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从公司离职或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参与人擅自离职或主动离职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特殊情况下的行权条件

在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参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不丧失其行权资格:

(1)丧失劳动能力。参与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2)死亡。参与人死亡的,其预期获得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3、行权资格的保留和收回

在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参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不丧失其行权资格,但参与人应自觉遵守竞业限制的规定。

(1)参与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2)在职工作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因公司原因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其预分配比例不作变更。

如离开公司后,参与人在生产与公司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或兼职,以及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将收回行权资格。

4、预分配比例的重新分配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不满足行权条件情形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终止该等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行权资格。其预期获得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无偿转让给由管委会提议的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享有,或由该期其他享有行权资格的参与人按各自享有的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五、原《草案》“第七(二)(1)”及《管理规则》“第五条 二(1)”:若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或配股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则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修改为:若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过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或配股方式获得标的股票的,则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0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工商备案登记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8〗01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350000100168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8〗01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7053171557。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生物质能发电;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物料搬运设备、连续搬运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对外贸易。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生物质能发电;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物料搬运设备、连续搬运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对外贸易;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日用家电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具体经营范围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原: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905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905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1元。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0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 回避表决事宜:无

为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18年公司与卡锐过滤(苏州)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福建科瑞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环保”),科瑞环保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持股50%,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与其开展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2018年公司与合营企业福建科瑞环保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采购材料71,134.97元,关联其他应收款248.00元,关联其他应付款102,039.78元。

一、公司预计与科瑞环保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 福建科瑞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2号

法定代表人:黄星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日

经营范围:陶瓷纤维复合过滤器材研发、生产、销售及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04.93万元,净资产1,834.68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5.32万元。

2、关联关系:科瑞环保属于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科瑞环保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科瑞环保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将带来积极影响,相关协议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1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4年10月10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自2014年度始至2023年度止。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将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以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奖励基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计提的奖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80,121,723.70元。

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将2018年度回购的股份转登记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如回购股份数量不足,由公司授权的管理方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三、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包括公司在职董事、职工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第六期参与员工共计502人。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1名,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481名。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80,121,723.70元,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20,687,429.06元;其他骨干员工持有份额59,434,294.64元。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参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每个员工预期获得股票数=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转登记及购买的股票总数×该员工的当期预分配比例。

四、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1、存续期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2、锁定期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1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具体影响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19-01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对相关制度作如下修改:

一、《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1、原制度:“第四条 ……指定由内审监察与信息管理部负责牵头,选调各部门人员成立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实施小组;名为“内控评价工作组”。内控评价工作组进行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修订后:“第五条……指定由企管部负责组织成立公司内控评价工作实施小组;名为“内控评价工作组”。内控评价工作组负责内部控制的定期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指定审计监察部开展内部控制的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审计监察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2、原制度:“第五条 ……内控评价工作组还可视情况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修订后:“第七条 ……审计监察部不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

3、修订后增加: “第八条 ……内控评价工作组开展内部控制定期监督工作,可以采取自行组织、外聘或外包等方式实施。

第九条公司审计监察部开展内部控制不定期监督工作前,应事先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审计监察部开展内部控制非定期监督工作,可以采取谈话、现场考察、问卷调查、财务审计、文件审核或书面报告等方式进行。”

4、原制度:“第八条公司各公共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内控评价工作组的要求,及时向内控评价工作组提供所需的资料、……”

修订后:“第十条公司各公共职能部门、事业部、子公司的负责人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内控评价工作组和审计监察部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

5、原制度:“第九条 内控评价工作组应将其发现……等形成内部评价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修订后:“第十一条内控评价工作组应将其发现……等形成内部评价报告,向董事会报告。”

6、修订后增加:“第十九条审计监察部应将其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改进建议及解决进展情况等形成内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审计监察部应在不定期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审报告。”

7、修订后增加:“第二十一条 ……由于审计监察部失职,导致内部控制缺陷未被发现或提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原制度:“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辖公司审计监察及信息管理部。审计监察及信息管理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修订后:“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辖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原制度:“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及信息管理部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修订后:“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1、原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依据。公司各事业部、子公司应依照本制度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审计。”

修订后:“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组织完成的,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原制度:“第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宗旨

(一) 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二)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各事业部、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只查不究”原则开展工作,只负责查实问题,不负责后续的问题处理等。”

修订后:“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的

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一)建立高效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二)及时堵塞漏洞,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防止舞弊;

(四)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3、原制度:“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为内部审计日常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各子公司、事业部不单独设立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审计监察及信息管理部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管理层的任务指派。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为内部审计日常机构。审计监察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各子公司、事业部不单独设立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4、原制度:“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时,行使以下主要职责:……

(二)审议审计监察及信息管理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修改后:“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时,行使以下主要职责:……

(二)审议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

5、原制度:“第十条监察及信息管理部作为内部审计日常机构,行使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六)对公司及事业部、子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各环节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管理层交办的内部审计事项;

……

修改后:“第十四条 审计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日常机构,按照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预算;

(二)组织实施具体内部审计工作;

(三)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内部控制专项监督工作;

……

(七)对公司及事业部、子公司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八)组织实施公司制度要求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

(九)完成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内部审计事项;

……

(十一)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6、修订后增加条款:

“第十五条 审计监察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司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部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并抄报监事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应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将审计监察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异议或说明以及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文件形式做出处理意见。”

7、原制度:“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内部审计权限……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可能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公司首席执行官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公司首席执行官批准,内部审计机构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外部专业机构,来完成特殊或重大内部审计项目;

(九)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务预算,由公司予以保证。”

修订后:“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内部审计权限……

(四)有权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八)有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可能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九)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十)有权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十一)经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监察部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外部专业机构,来完成特殊或重大内部审计项目;”

8、原制度:“第十二条 定期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三条专项内部审计程序;第十四条 内部飞行审计;第十五条 举报审计”所有条款进行合并和修改。册除上述原条款。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审计监察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方式

(一)内部业绩审核

根据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的年度经济责任制,对公司年度内部经营业绩指标开展内部业绩审核,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业绩审核报告。

(二)例行全面审计

根据审计委员会下达年度计划,定期对公司各事业部、子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及合规性开展例行全面审计,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三)专项审计

根据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下达指令,对重大经营风险、重点战略项目、重要经营环节进行重点内控监督和经营风险监控;对并购(投资)协议执行情况、新并购企业并购日后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核实;对重大基建项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四)任期审计

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批准,对管理层开展任期内或任期结束后的专项审计,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任期或离任审计报告。

(五)其他

审计监察部可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一)审计监察部根据董事会的工作部署,拟订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监察部拟定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审计监察部根据计划或指令,制定具体内部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

(四)审计监察部根据批准后的审计方案,制定内部审计通知书,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

(五)审计监察部将批准后的内部审计通知,在实施内部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特殊审计项目除外)。

(六)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内部审计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按通知要求准备齐全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七)内部审计实施阶段,内审人员根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

(八)内部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

(九)内部审计人员提出内部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十)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内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内部审计报告阶段,内部审计人员提出内部审计报告初稿,在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后,经审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批准后并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十二)审计监察部将根据内部审计报告述及的重大审计事项、审计意见及建议,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施后续审计。

(十三)内审项目终结,所有形成的与内部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经整理后纳入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9、原制度:“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意见异议处理

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向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提出,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与反馈。如经过上述处理后异议仍存在,被审计单位可以向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异议。”

修订后:“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意见异议处理

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意见如有异议,可以向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提出,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与反馈。如经过上述处理后异议仍存在,审计对象应在正式内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10、修订后增加:“第二十三条 内部控制专项监督工作流程执行《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11、原制度:“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本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报请董事长批准后可对其进行相应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玩忽职守、造成内部审计报告严重失真;

4、未能保守公司秘密。

修订后:“第三十二条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原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对其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对于不能胜任审计工作岗位的,应予调整。”

修订后:“第三十三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应当是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事业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公司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1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6,650,718股后的股份总数1,062,399,28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 1.7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80,607,877.94元(含税)。

鉴于公司回购库存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本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回购库存股转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的股份,按每股分配金额相同的原则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分配,并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监事会对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以上议案中《2018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18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规则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1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5万股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6,650,718股后的股份总数1,062,399,28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 1.7元(含税),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80,607,877.94元(含税)。

鉴于公司回购库存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本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回购库存股转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的股份,按每股分配金额相同的原则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分配,并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8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媚、林冰女士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2018年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贷款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申请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亿伍仟万元,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二)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新罗支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内容包括内保外贷、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业务。

(三)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捌亿元,内容包括内保外贷、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保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四)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

在办理该业务时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用于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

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同意,由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五)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内容包括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付款融资、开立工程项下非融资性保函等其他业务。

(六)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亿元,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票据池类信贷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业务,授信敞口161,500万元由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易票、保理、票据贴现等其他业务,授信敞口10,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物料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易票、保理、票据贴现等其他业务,授信敞口500万元由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易票、保理、票据贴现等其他业务,授信敞口2,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子公司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易票、保理、票据贴现等其他业务,授信敞口1,000万元由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易票、保理、票据贴现等其他业务,授信敞口1,000万元由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七)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

在办理该业务时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可用于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国内及国际贸易融资、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意,由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八)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

在办理该业务时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用于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票据池、申办保理业务、发债、并购、定增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同意,由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九)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肆亿元,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十)公司拟向泉州银行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十一)公司拟向华夏银行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内容包括借款保函、跨境直贷、债券承销、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贸易融资、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十二)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

在办理该业务时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用于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