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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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在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日和2019年4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的情况

1、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96,046,726.3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962,777.16元,每股收益-0.53元/股。

2、本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亏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经对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亏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征询并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