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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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8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3日~4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1058号阳光控股大厦1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及其他: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局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8日;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34人,代表股份631,577,9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942%。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627,884,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0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3,693,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12%。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明列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议案1-11、13-15项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19,867,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8.1459%;反对11,702,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8530%;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9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705%;反对11,702,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89.973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561%。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26,076,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1290%;反对5,501,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8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05,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7.7055%;反对5,501,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2.29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债券期限及品种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7)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0)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1)本次债券的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3)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14)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齐伟、陈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