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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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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36号文准予注册并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不得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430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0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963566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平先生,董事长,硕士。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项目经理、外汇交易部部门经理兼首席交易员,蒙特利尔银行北京分行资金部和市场部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间曾兼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2013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起,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CEO。2016年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4月起任华泰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明浩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哈尔滨市经委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香港新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参与筹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

王冠龙先生,董事,硕士。历任黑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经济信息处分析员、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年7月起,历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任职期间曾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建忠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九三学社社员。历任上海市日用五金工业公司财务科科员,上海海事大学会计学教师、副教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市场拓展总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年10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欧阳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交通银行总行职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主任、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2006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夏立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3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

2、监事

吕通云女士,股东监事,硕士。历任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主管,美国建立尔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美国冠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经理,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华北区人力资源及质量管理经理,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组织发展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原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华泰保险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人才官、首席风险官、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力资源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戚烈旭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东北财经大学职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分析师、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投资中心风险管理部负责人,2016年8月起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平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冠龙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章劲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银行人力资源部科员、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证券投资副总监、证券投资总监。2016年8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

寻卫国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交易监督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8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

王现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行长办公室主任科员、资金部本币交易室主任科员、资金部上海交易中心主任科员、金融市场部副处长、处长,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2016年11月起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尤小刚先生,督察长,硕士。历任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职员,江苏南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干部,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副调研员。2015年9月加入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筹备基金管理公司,2016年7月起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挺先生,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组合管理部债券研究员、投资助理、投资经理。在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曾管理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等。2016年8月加入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章劲(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委员:王冠龙(总经理)

赵健(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尚烁徽(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张挺(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等。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1、风险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汇报路线。

(3)权责匹配原则

在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应当具有明确风险控制职责,做到权责分明,权责对等。

(4)一致性原则

公司建立的全面风险控制体系,并确保风险控制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5)适时有效原则。

公司根据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2、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其中,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

公司经理层应当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战略具体组织和实施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并对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及其执行效果承担直接责任。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的风险控制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风险控制工作。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对风险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

公司监事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执行公司职责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在上述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3)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控制制度,并确保风险控制制度得以全面、有效执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按章程或董事会相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风险解决方案。

(4)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总经理下设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协助管理层进行风险管理的咨询和议事机构。合规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审批风险管理重要流程和风险敞口管理体系,识别公司各项业务所涉及的各类重大风险,对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督察长按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独立开展风险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并支持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独立履行风险管理和监控职责,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风险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承担评估分析、评价与支持职责,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承担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职责,检查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情况及监督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

监察稽核部同时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评判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8)各业务部门

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坚决执行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及决策,定期对本部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对本部门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3、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报告监控等五个主要环节对风险进行控制。各环节之间应当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循环互动,随内部环境、市场环境、法规环境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

(1)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对所有业务环节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全面识别和评估公司业务或职能领域中存在的风险并定期检查,针对业务环境变化及时识别和了解新的风险。

(2)风险应对与控制

公司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目标和内外部环境,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开展控制活动,化解目前的风险,并降低公司未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风险报告

公司建立清晰的风险报告监控体系,明确风险报告路径、形式和频率,对关键风险指标应当进行系统有效的监控,确保经理层和董事会能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所面临各类风险。

(4)考核及责任追究

公司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纳入各部门和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公司建立清晰的风险事件登记制度和风险应对考评管理制度,明确风险事件的等级、责任追究机制和跟踪整改要求。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62只,QDII基金3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微信交易平台。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430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58

传真:(021)60963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021-80210198

网上直销平台(网址):www.ehuataifund.com

微信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htbxjj99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6)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http://jr.jd.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1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4)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47号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025-56663409

网址:www.huilinbd.com

15)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16)名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联系人:陈集杰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96354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李强

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1670

联系人:孙芳尘

经办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潘晓怡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潘晓怡

四、基金的简介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36号《关于准予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2月23日生效。

(一)基金的名称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深入分析,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买入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与封闭期相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时,本基金还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策略、个券挖掘策略及杠杆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市场的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判,进而主动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进而形成一定阶段内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的预期,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伴随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

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一般集中在中等期限的债券品种。

3)杠铃策略

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即期限较短的债券和期限较长的债券,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

4)梯形策略

梯式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的凸起部分是均匀分布时,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这些凸起部分所在年期的债券,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3)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信用变动、流动性溢价等要素,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的影响因素包括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债券发行主体自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将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国家政策、信用债市场容量、市场结构、流动性、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进而判断当前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趋势,确定信用债券的配置。

2)基于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债券的违约风险和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判断债券的投资价值。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市场竞争地位、财务质量(包括资产负债水平、资产变现能力、偿债能力、运营效率以及现金流质量)等要素,综合评价其信用等级,谨慎选择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良好、债券条款优惠的信用类债券进行投资。

(5)个券挖掘策略

个券挖掘方面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6)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价值。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债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便于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2)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1)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第(12)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第(2)、(3)、(9)、(12)、(1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券种,范围全面且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该指数合理、透明、公开,具有较好的市场接受度,作为衡量本基金比较基准较为合适。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公司投资及风险控制政策;

(3)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4)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决策采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基金的投资准则与政策、基金投资流程、审议和确定基金战略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方案及其他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及战术资产配置方案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交易室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及时核查交易结果并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室通过严格控制风险,以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确保交易指令得到正确执行。

3、投资管理流程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部宏观研究员、策略研究员、行业研究员、信用研究员、数量研究员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资产配置比例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讨论本基金投资重点等;

(3)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宏观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行业研究员的行业分析和个股研究、信用研究员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数量研究员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4)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5)交易指令通过风控系统的自动合规核查后,由交易室执行,交易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6)基金经理对每日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并审视基金投资组合的变动情况;

(7)风险管理部定期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以及基金业绩评估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流程作出调整。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