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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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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07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4,860,77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工、化工新材料及化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涵盖聚碳酸酯、己内酰胺、尼龙6、甲酸、多元醇、甲烷氯化物、氯化石蜡、氯化苄、有机硅、尿素、复合肥等百余种,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严抓安全环保管控不放松,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各生产装置保持了长周期经济稳定运行。新建续建项目己内酰胺二期、聚碳酸酯二期、合成氨、气化炉、双氧水、尼龙6等项目顺利投产,甲醇项目、烷法制酮项目进入联动试车阶段,进一步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产销量增加。公司发挥“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的园区发展模式,结合市场变化,以“满负荷、低库存、好价格”为原则,保持了产销平衡,实现经济效益同比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的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在全球复杂的经济形势以及国内整体经济增速下行的双重压力下,化工行业整体依然延续2017年的发展态势,大多数产品上半年保持较好价格。下半年起,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全球大宗商品波动的影响,部分化工产品和原料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不同阶段的下滑,盈利区间收窄,行业内经营压力进一步扩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8年11月26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信用债券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2018年11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化工行业安全环保管控态势日趋严格,化工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建工作,紧跟国家政策导向,规范运作,严抓安全环保不放松,优化生产运行,充分发挥智慧化工园区平台作用,各生产装置保持了安稳长满优。经营团队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挖掘产品增值空间,强化财务核算,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及销售价格,发挥采购、生产、销售一体化管理平台作用,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积极推动全员创新,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建续建项目进展顺利。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公司干部员工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严抓安全环保管控不放松,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各生产装置保持了长周期经济稳定运行。新建续建项目己内酰胺二期、聚碳酸酯二期、合成氨、气化炉、双氧水、尼龙6等项目顺利投产,甲醇项目、烷法制酮项目进入联动试车阶段,进一步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产销量增加。公司发挥“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的园区发展模式,结合市场变化,以“满负荷、低库存、好价格”为原则,保持了产销平衡,实现经济效益同比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聊城市鲁西物业有限公司1家。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0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财务情况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66,994,816.25元,减去按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盈余公积131,212,138.27元和永续债利息135,354,1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04,185,308.00元,扣除2018年已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439,458,233.4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065,155,585.91元。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4,86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32,430,3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公司近三年(包含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切实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提出本预案,系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汽、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服务、租赁、工程设计等方面。2018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35,104.96万元,2019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8,699.19万元,预计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79,519.70万元。

2018年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32,797.60 万元,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35,104.96万元,超出2307.36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未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披露标准。

2019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8,699.19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披露标准,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79,519.70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鲁西集团有限公司、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1,08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015,909.45万元,净资产1,222,293.29.21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2,180,835.94万元,净利润318,730.47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路28号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128,210,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凯

经营范围:第三类压力容器(高压容器限单层)、无缝气瓶(限钢质无缝气瓶、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特种气瓶(限车用缠绕气瓶、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真空绝热低温气瓶、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集装箱半挂车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管道GC、公用管道GB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上述经营项目凭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经营)。专用车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凭有效的工信部公告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2,377.54万元,净资产8,554.64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8,682.65万元,净利润386.70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 38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冯德学

经营范围:化肥、硫酸、氨水的生产销售;货物的装卸搬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总资产2,399.43万元,净资产184.12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4,373.24万元,净利润-29.28万元(未经审计)。

(4)关联方名称:山东鲁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黄山南路荣富中心17A号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国亮

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设计、开发、制造、维修、销售;智能物流、智能建筑、机电一体化系统及产品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开发、制造、销售;公共安全防范工程、信息系统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企业管理咨询;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鲁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07.10万元,净资产187.52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50.94万元,净利润33.86万元(未经审计)。

(5)关联方名称: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西北侧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郭喜文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生产、销售;催化剂研发;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的及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废旧物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总资产 11,584.64万元,净资产 9,848.7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562.67万元,净利润 2,889.14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港弯道6-8号瑞安中心33字楼3312室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有关产品进出口贸易;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的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8,499.80万元,净资产252.6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367.11万元,净利润17.55万元(未经审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关系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2019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年利率不高于5%。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最多为 21 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最多1亿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条规定,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33.60%的股份。

法人代表:张金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亿元

住 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鲁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执行年利率不高于5%。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鲁西集团拟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从而更好的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鲁西集团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本文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按照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对对比期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合并报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利润表

(2)母公司报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利润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分别为以下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47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存在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此情形。

2、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间以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本议案有效期自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或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六化肥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肖军昌

3、注册资本:1,828万元

4、经营范围: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四氯乙烯、硫酸、氯硫磺的生产、销售;甲苯、硫酸、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甲醇、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销售; 氯化钙、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硫酸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9,762.37万元,负债总额62,531.58万元,所有者权益47,230.79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165,196.15万元,净利润19,956.21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鲁西化工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王富兴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承揽工业设备制作安装;水电暖安装及化学清洗;工程防腐保温;机电仪表、钢结构、起重设备制作安装;锅炉附机制作及生产经营;设计制作一类、二类、三类高压(包扎设备);输灰系统制造;环保设备制作;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液压油购销;高低压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制作、销售;压缩天然气气瓶及其他天然气储运设备的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7,394.07万元,负债总额54,623.5万元,所有者权益42,770.57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125,859.73万元,净利润2,323.91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硝基复肥有限公司

1、住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2、法定代表人:陈会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BB肥、硝铵磷及尿素硝铵溶液等水溶肥、硝酸铵钙、硫酸钾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批发与销售;稀硝酸、聚四氟乙烯、氟树脂、氟塑料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农业用改性硝酸铵、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020.95万元,负债总额56,604.87万元,所有者权益11,416.08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104,389.02万元,净利润4,194.63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郑辉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甲酸、硫化钠、硫氢化钠、碳酸钡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与以上经营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2,186.07万元,负债总额34,685.22万元,所有者权益67,500.85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91,506.92万元,净利润30,255.88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盐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赵希合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甲酸钠、氯化石蜡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301.32万元,负债总额1,400.40万元,所有者权益7,900.91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27,535.46万元,净利润2,593.35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李道杰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双氧水、己内酰胺、环己酮、环己烷、尼龙6及硫酸铵、燃料油、轻质油、X油、硫酸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硫磺的购销及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18,477.72万元,负债总额280,063.85万元,所有者权益138,413.86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544,161.30万元,净利润80,864.64万元。

(七)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张德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醇、异丁醛、液化石油气、丙烯、混合丁醛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94,600.53万元,负债总额160,652.93万元,所有者权益33,947.6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552,146.48万元,净利润14,530.72万元。

(八)被担保人名称: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邢立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聚四氟乙烯、氟树脂、氟橡胶、氟塑料制品、二氟甲烷、HFCR410A、五氟乙烷、盐酸、四氟乙烯、稀氢氟酸、六氟丙烯的生产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790.71万元,负债总额9,882.33万元,所有者权益27,908.37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61,279.25万元,净利润10,761.15万元。

(九)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中盛蓝瑞化工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杨勇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氯化苄、氯化氢的生产、销售(凭有效期限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苯甲醇、苯甲醛生产、销售;二氯苄、二苄醚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批准的进出口业务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673.29万元,负债总额2,988.35万元,所有者权益30,684.94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38,666.74万元,净利润2,907.75万元。

(十)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高新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张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氯、氯磺酸、硫酸、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异丁醛、正丁醇、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氨、二甲胺、氯甲烷、三甲胺、一甲胺、腐蚀品、次氯酸钠溶液、甲酸、氢氧化钠溶液、有毒品;二氯甲烷、氯化苄、四氯乙烯、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氢批发及代理业务。液体类、固体产品类以及各副产品、再生产品的批发、零售及代理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002.14万元,负债总额633.19万元,所有者权益5,368.95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81,376.97万元,净利润109.37万元。

(十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住所:聊城市鲁化路68号

2、法定代表人:陈会军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化肥批发、零售;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221.45万元,负债总额8,034.49万元,所有者权益3,186.96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102,682.09万元,净利润115.83万元。

(十二)被担保人名称: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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