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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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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1、住所:聊城高新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2、法定代表人:张勇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聚碳酸酯及其改性产品、氯化钠、次氯酸钠的生产与销售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5,962.59万元,负债总额164,330.61万元,所有者权益61,631.98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171,158.12万元,净利润21,296.21万元。

(十三)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五化肥有限公司

1、住所:阳谷运河西路421号

2、法定代表人:王广辉

3、注册资本:18,582万元

4、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盐酸、硫酸、烧碱、过磷酸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包装矿渣水泥、亚铵、氯磺酸、掺混肥料、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建筑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砖制造、销售;硫磺、氯化钾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5,063.01万元,负债总额13,053.12万元,所有者权益32,009.89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80,099.19万元,净利润-866.7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476,000万元,可以在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4月 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先已提供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拟定的2019年度报酬80万元,同意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融资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融资成本孰低的原则,择优选择办理间接融资、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

具体按照下表所列示的额度范围内进行选择:

其中,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在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和直接融资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办理一切与授信、融资相关的协议文件签署及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债券发行规则,对发行公司债券的额度条款进行如下说明:

(一)公司计划在取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监管机构审批通过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可一次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发行当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5、上市流通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偿债保障措施: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等特殊情况时,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提议在取得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办理前述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前述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前述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以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前述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前述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前述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前述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其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董事长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等特殊情况时,作出相关决议并至少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办理与前述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2019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9日一2019年4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5:00至2019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在2019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7、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张金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2选举焦延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3选举蔡英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王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2选举江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3选举刘广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4选举张辉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1选举王福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5.2选举金同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5.3选举刘玉才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第2、5、8、10、11、13、14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第2、10项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4,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云女士、江涛先生、刘广明先生、张辉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 13、14、15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6日(08: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30 投票简称:鲁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7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19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汽、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服务、租赁、工程设计等方面。2018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35,104.96万元,2019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8,699.19万元,预计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79,519.70万元。

2018年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32,797.60 万元,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35,104.96万元,超出2307.36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未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披露标准。

2019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8,699.19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披露标准,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19年发生关联交易79,519.70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年利率不高于5%。据此测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最多为21亿元(其中应支付年利息最多1亿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分别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47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8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融资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融资成本孰低的原则,择优选择办理间接融资、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

具体按照下表所列示的额度范围内进行选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融资的相关事宜。(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新增直接融资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66,994,816.25元,减去按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盈余公积131,212,138.27元和永续债利息135,354,166.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04,185,308.00元,扣除2018年已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439,458,233.4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合计为6,065,155,585.9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64,860,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732,430,389.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金成、焦延滨、蔡英强、王云、江涛、刘广明、张辉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云、江涛、刘广明、张辉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证监会规定的标准。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证监局2018年12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8]32号),要求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面梳理自查公司章程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鉴于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上述议案1、2、4、5、7、8、9、11、13、15、16、17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成先生:195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78年进入鲁西化肥厂工作,曾任鲁西化肥厂设备科长、副厂长,东阿化肥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东阿化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是大型综合复杂化工园区的创造者。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398,664股,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焦延滨先生:1960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鲁西化肥厂车间主任、调度主任、副厂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多年从事生产管理,具有丰富的生产调度、设备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143,433股,作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英强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政工师。曾任东阿化肥厂办公室主任、第六化肥厂厂长、第五化肥厂厂长、磷复肥总公司经理、采购系统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103,000股,作为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辉玉先生:1967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律师。曾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做执业律师。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兼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现任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广明先生:1951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多年从事中西文明和文化演进的研究工作,曾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部部长,出版和发表多部专著及论文。现任北京维科尔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北京果然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作为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云女士: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近20年的企业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础知识,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曾任聊城市国资委派驻大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事,聊城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现任聊城市级大型担保机构聊城昌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作为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涛先生:1955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化工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行专项融资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加拿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退休。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作为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主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并采取切实措施较好地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8、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提名王福江、金同营、刘玉才、 李书海、马蕾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李书海、马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已经公司2019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以上议案1、3、4、6、8、9、10、11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王福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进入鲁西化肥厂,曾任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鲁西化工副总经理、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今兼任纪检监察部部长。持有本公司股票 42,100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玉才先生: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办公室主任、效能监察部部长、企业管理处处长、化肥工业集团副总经理、化肥事业部部长。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采购部部长、监事会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同营先生: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第一化肥厂厂长、氟硅盐化工集团副总经理、氟硅盐事业部部长。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销售管理部部长、监事会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书海先生:1969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第三化肥厂厂长、第一化肥厂厂长,项目建设调度处处长、项目管理部处长、化肥工业集团副总经理、化肥事业部副部长;2008年3月至今担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化工与化肥事业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副部长。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 股,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蕾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1992年进入鲁西化肥厂,曾任财务科、审计科副科长、科长、审计监督处处长。2013年5月至今担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2016年10月至今担任纪检监察部副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1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云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2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广明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2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江涛先生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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