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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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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19-03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77,395,360.2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扣除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7,739,536.03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1,599,655,824.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9,109,222.44元,扣除2018年7月5日派发2017年度现金红利16,406,719.20元、2018年9月30日派发现金股利319,931,024.4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2,427,303.0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6,167,399,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8,501,859.47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52,887,416.22元。以上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且超过母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以上,以上现金分红方案由持股15.61%股份的股东王振东先生(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2017年11月16日-2018年4月26日,公司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暂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8129号)。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19-034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李永新、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9400万元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李永新、石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李永新

1、关联方介绍

李永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直接持有公司18.35%股份。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李永新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的关于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李永新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周夏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28504535U

住 所:宁国市宁阳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不含二手车经纪、经销、鉴定、评估及二手车金融保险服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其拆解物件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徽亚夏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70,4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7,820万元,营业收入856,3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79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亚夏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三)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秦小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2574302Q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799号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住宿(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1月26日);热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1月01日);销售日用品、工艺品;打字、复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出租商业用房;酒店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2,841.50万元;净资产-213.70万元,营业收入2,254.70万元,净利润22.75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系中公教育的高管和核心员工控制的北京汇友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泰孚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四)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秦小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313138203L

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北顺城路129号(主楼8-14轴,A-K轴)801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教育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展览展示承办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81,356.45万元;净资产-892.50万元,营业收入2,216.04万元,净利润511.70万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公教育的高管和核心员工控制的北京汇友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沈阳丽景名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五)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法定代表人:耿会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774048916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A座12层1211、1215室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26,899.34万元;净资产2,902.12万元,营业收入49,506.86万元净利润397.67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永新及其配偶许华持有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10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规定,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出售、采购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场地租赁(除购置土地外)等业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更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永新、石磊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对公司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046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3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17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615.3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4,554.6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1]448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472.4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34.80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84.95万元,投入变更后募投项目宣城一汽大众品牌轿车4S店1,65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98.70万元;以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24,60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06.98万元,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0.9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88.26万元。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90.02万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61.61万元)。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9万元,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0.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44万元。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814,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313,456.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686,247.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6]274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3,396.18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185.62万元;融资租赁募投项目直接投入募集资金52,700.56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10万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36.2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00万元。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06.65万元。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度归还前期用于补充的流动资金4,510.00万元。2018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19.10万元。其中:融资租赁项目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419.19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99.91万元。

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48万元,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0.0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0010154700003100),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开立的用于该存储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北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42006013018010123594),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北路支行开立的用于该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0701021000314285),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开立的用于存储该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黄山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35001040010522),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黄山路支行开立的用于存储该超募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88712121707)该专户用于芜湖广汽丰田、芜湖奇瑞汽车4S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立的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51902852410588),该专户用于芜湖东风雪铁龙、宣城奇瑞汽车4S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立的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352110182200035851),该专户用于黄山北京现代、黄山东风日产汽车4S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开立的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317090019200286617),该专户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011年8月19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0000248536410300000026),该专户用于汽车用品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对该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14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2014年8月注销了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港支行营业部开立的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将募集资金250万元存期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将在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6年4月30日,公司会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0701021000543490),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020汽车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2O汽车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1,368.62万元,以及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合计金额11,474.98万元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户(账号为1100701021000626718)。

2016年5月10日,公司会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98010100100315231)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2016年5月10日,公司会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0000473180010300000067)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2016年5月10日,公司会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610201021000398862)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2016年5月10日,公司会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4050175510800000093)该专户仅用于汽车融资租赁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相应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共计人民币142,467.7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相关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表1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201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