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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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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2、国机财务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业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国机财务进行金融合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与国机财务协商,公司拟与国机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由于国机财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机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学东先生、许强先生、陈晓红女士、窦万波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7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四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国机财务同意在下列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6)承销企业债券;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 提供担保;

(9)通过国机财务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10)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本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为公司募集资金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专户存储。

3、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

4、国机财务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各类存款,国机财务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公司在国机财务取得的贷款,国机财务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国机财务免予收取公司在国机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国机财务承诺为公司在2亿元人民币范围内根据国机财务的评审结果提供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2、公司承诺按照国机财务要求及时提供自身的经营情况给国机财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和具体成本收入分析资料等,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报国机财务。公司提供前述信息给国机财务不得早于公司对外公告的时间。

3、国机财务承诺及时提供自身的经营情况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1)按季度在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财务快报,年度审计报告需要在年后4个月内提供。

按季度提供监管指标结果,每季需在季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该监管指标结果的计算口径及方法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2)影响国机财务政策运营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报公司。

4、公司和国机财务对根据本协议取得的另一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必须提供的外,不得对外提供;依照前款必须对外提供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2、国机财务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业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3、通过国机财务资金管理平台可实现公司在各银行账户资金的免费查询。国机财务资金管理平台现已完成与多家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直联对接,可实现公司总部对子公司在国机财务以及各主要合作银行账户的余额、交易明细等账户和结算信息的实时查询,为公司总部全面、动态、及时掌握各下属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提供了极大便利。相较之下,商业银行多数未进行跨行数据系统的整合开发且因受制于同业竞争往往难以获取他行账户信息,因而对账户资金的统计分析,公司需通过分别登录到各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查询后汇总实现,耗时低效。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贾鹏林先生、张本照先生、张立权先生、杨铁成先生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与国机财务开展金融合作,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存贷款利率、其他金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9-010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公司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2019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根据工作量与大华所商定,并授权董事长予以决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9-011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

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新金融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变更前,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更前,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原有各项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