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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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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53.33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19-01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3,260.8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5,304.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565.12万股。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2019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时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以此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9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一楼B109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9日

至2019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9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 个工作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届时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 登记(以2019年4月26日16:3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480

电话:0574-62193001

传真:0574-62199608

联系人:徐超儿

会议说明: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