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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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3,674,6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5%)的股东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37,3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7%)。

2、持有本公司股份3,445,6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股东曹进先生计划在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61,4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3、持有本公司股份3,661,8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的股东关明广先生计划在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5,4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2019 年4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万通”),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曹进先生,公司副总裁关明广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合力万通系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13,674,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59,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曹进先生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其持有公司股份3,44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1,4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关明广先生系公司副总裁,其持有公司股份3,661,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5,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上述股东在窗口期不进行股份减持;

2、曹进先生、关明广先生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合力万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在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所持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5年10月29日上市。根据2015年8月11日公司与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修订)》,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且为保障利润补偿义务的履行,合力万通、关明广、曹进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利润承诺期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股份解除锁定的数量=该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京汉置业承诺净利润合计数-该股东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在利润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除锁定。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超过三十六个月,且业绩达到承诺要求,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为锁定期满后已解锁股份,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2、根据2019年4月8日曹进先生、关明广先生出具的承诺,作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曹进先生、关明广先生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曹进先生、关明广先生承诺:“本人知晓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根据2019年4月8日合力万通出具的承诺,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合力万通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合力万通、曹进先生、关明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