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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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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0 公司简称:科林电气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055,635.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14,596.7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498,902.25元。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2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770,50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业务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电网配电、变电、用电、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齐全的少数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配电、变电和用电建设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电终端、配电主站软件、智能电能表、高低压预付费、高低压真空断路器、环网柜、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等。

2.2公司经营模式

2.2.1销售方面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分销模式两类,直销模式是指公司与产品最终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分销模式是指公司与分销商签订合同并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除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外,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主要通过参与产品招投标及续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采取分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对于农村居民用户主要采取分销模式,对于政府光伏扶贫项目和工商业用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

2.2.2生产、采购方面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的生产模式,以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对产品规格型号和具体配置不同的需求。根据不同客户质量标准要求,按订单要求采取招标比价或询价比较的方式进行采购。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利用ERP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中心根据年度、季度、月、日常主要原材料需求计划,结合原材料的市场行情,制定具体采购方案。

2.3所处行业情况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细分市场情况

行业发展方面,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电网投资规模不断增加,电力装备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根据2017年3月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7年中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市场概况及行业细分领域需求规模分析》显示,2015-2020年,我国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未来输配电设备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行业竞争方面,近年来我国智能电网建设带动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投资的快速增长,参与该行业竞争的企业数量较多,部分中低端的常规产品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但行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进行自主技术创新的国内企业相对较少,高端智能电网应用设备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智能电网的建设将会加快行业发展,一些具备核心产品且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将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0,653,826.19元,同比增长25.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055,635.29元,同比增长19.65%。主要是公司除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因政策收紧和智能用电设备因市场竞争加剧出现下降外,其他产品均有规模性增长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单位:元):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6户,减少1户,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4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上午9:00在科林电气南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成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055,635.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14,596.7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3,498,902.25元。

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本年度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24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6,770,50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前述投资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有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邯郸银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包括贷款、保理、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该授信额度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授信及与授信相关的对应担保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以上额度不含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召开相应会议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出现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关联董事屈国旺与激励对象屈爱艳为兄妹关系,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党建相关内容,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8项、第10项、第12项、第14项、第15项、第17项、第18项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请于2019年5月6日下午2:30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上午11:00在科林电气南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出席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邱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董事长张成锁先生提出的2018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8年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真实、完整,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子公司全年贷款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6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江大道支行、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发生但尚未支付和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的发行费用7,473,693.65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24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2017年6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819.6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附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7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在实际投资产品余额不超过投资额度的情况下,相关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再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出具的相关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8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或“上市公司”)

●被担保人: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由上市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担保限额有效期内所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鉴于公司全资及全资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上述人民币10亿元均为敞口概念)。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以上额度不含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担保另行召开相应会议履行审批程序。

一、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本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拟对各子公司担保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被担保人介绍

(一)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成锁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主营业务:高低压开关柜成套设备、户内外高压断路器、负荷开关、环网柜、环网箱(箱式开闭所)、变压器(干式、油浸式、非晶合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台成套化设备、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10kV柱上真空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柱上真空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 SF6全绝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 真空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组合互感器、电子/电磁式互感器传感器、配电网电气设备、变电站自动化设备、发电站自动化设备、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电气设备、水利发电设备、仪器仪表、费控设备、交直流电源设备、一体化电源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逆变器、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充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视频监控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及监控运营管理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太阳能、风力发电及售电;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电力技术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科林设备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46,771,092.56元,负债总额468,128,900.22元,所有者权益378,642,192.34元,净利润55,513,788.89元,资产负债率55.28%。

(二)石家庄科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1,208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月吉

住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凭资质证按核准范围经营);电力工程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电力设计院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176,119.86元,负债总额6,529,676.94元,所有者权益8,646,442.92元,净利润263,484.18元,资产负债率43.03%。

(三)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军利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村

主营业务:高低压开关柜成套设备、户内外高压断路器、负荷开关、环网柜、环网箱(箱式开闭所)、变压器(干式、油浸式、非晶合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台成套化设备、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组合互感器、电子/电磁式互感器传感器、配电网电气设备、变电站自动化设备、发电站自动化设备、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电气设备、水利发电设备、仪器仪表、费控设备、交直流电源设备、一体化电源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逆变器、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充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视频监控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及监控运营管理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太阳能、风力发电及售电;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电力技术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泰达电气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泰达电气于2019年1月14日由公司投资设立,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拟担保限额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已经2019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上述均为科林电气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子公司全年贷款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计划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能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申请。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1、2018年6月21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018062201-0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1日期间对科林设备的融资性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5,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2018年7月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编号为ZB450120180000004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2018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对科林设备的融资性债务提供最高额为5,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9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增加党建相关内容,据此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如下:

原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应当吸收境内外科学先进的治理经验和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和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共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公司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0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3,06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611,780.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456,819.3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2019年2月19日该笔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819.6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关于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010124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6,815.2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661.9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本次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监事会将督促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本次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科林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19-021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2018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单位:元):

(一)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