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5 公司简称:新疆天业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7,252,23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调整业务结构,转让泰安建筑、泰康房产股权,退出建筑、房地产非主营业务,促进公司聚焦发展绿色现代化工、新材料主业,专注智能农业节水,进一步构建循环经济工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公司主营为氯碱化工和塑料节水器材双主业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氯碱化工以特种PVC为最终产品的“自备电力→电石→特种PVC”一体化联动经营模式,依托“天业”牌和“亚西”牌双品牌战略,产品应用于建筑材料、农业生产、生活日用品、汽车制造、航空航天、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根据公司各业务所占比重,以及业务重要性程度,对公司氯碱化工、塑料节水器材行业情况分析如下:

2.1.1 氯碱化工行业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中国最大有机氯产品,耗氯量约占全国氯气总产量的40%,是调节碱氯平衡的主要产品,受氯碱化工行业产业结构深化调整等因素共同作用下,聚氯乙烯树脂高端化、多品种及差异化发展趋势明显。2018年,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受中美贸易战、反倾销、安全环保节能、出口退税率等政策环境影响,氯碱化工行业运行情况较为平稳,烧碱市场有所下行,PVC市场震荡盘整,行业整体效益保持良好态势。糊树脂具有相对独立的供需关系,而供需关系正是决定市场行情走势的主要因素,另外,成本、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因素也对价格造成一定的影响。2018年,国内糊树脂行情走势较为僵持,价格波动幅度较小,全年涨跌幅度在800元/吨以内,而PVC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期货市场活跃,期货和现货市场相互影响。氯碱行业部分下游消费领域增长放缓,其中烧碱重要的下游产品氧化铝增长放缓成为影响烧碱行情的重要原因。2018年初,国内烧碱市场延续去年末下滑趋势,随着3月受限产氧化铝装置解禁等利好因素支撑,价格出现短期上涨,在后期下游需求平淡抑制下,烧碱市场出现走低。

“十三五”期间,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拉动下,聚氯乙烯、烧碱终端产品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下,特种树脂、糊树脂应用开发不断深入,国内市场对特种树脂、糊树脂的需求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汽车、建筑、电子和涂料等方面,对于拓宽糊树脂的消费、开发大宗专用树脂,促进特种树脂、糊树脂的生产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意义。2017年至今,聚氯乙烯树脂(PVC粉)、糊树脂(PVC糊)、99%片碱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导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通过产业链一体化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上、下游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耗能、环保及竞争能力水平,大力发展专用化产品和新型材料,不断提升电石法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品质,开拓聚氯乙烯树脂新的应用领域,实现通用树脂差异化、高端化,与现代煤化工、其他新兴产业有机结合,持续稳定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国内规模大、品质好、客户认可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并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特种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企业。

2.1.2 塑料节水器材行业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支持长江流域油菜生产,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全程机械化。”

新疆是中国各省市区中发展节水农业较早、规模较大的省区,新疆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国比重超过60%,创造了世界上适应性最强、大田应用推广面积最大、价格最低、综合效益最明显等多项记录。石河子作为大田膜下滴灌技术的发源地,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全国节水示范基地,促进了新疆节水滴灌迅速发展,并大幅提高了新疆乃至全国节水农业水平。

新疆天业是率先实现滴灌技术创新突破并在中国节水农业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企业,首创的大田膜下滴灌技术可以大面积应用于40余种作物种植,根据兵团统计,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大田作物平均增产30%以上、节水37%以上、节肥29%以上;在新疆率先实现了产业化推广后,已在全国29个省区市推广,并实现了中国节水灌溉技术首次大规模输出国外,成功走向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津巴布韦等中亚、非洲等17个国家。公司在持续加大节水灌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推进节水灌溉技术与农业种植技术结合、节水灌溉技术与高效水肥一体化技术结合的同时,多管齐下,以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南疆发展战略为契机,发挥公司上、下游一体化优势,通过产业链和产品的延伸,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实现公司节水产业跨越式发展。

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 “稳固发展现有优势主业,淘汰劣势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及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分别在2018年6月30日、2018年10月31日完成泰安建筑100%、泰康房产95.83%股权转让事宜,剥离建筑安装工程服务和房地产非主营业务资产,资产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内容。

2.3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特种树脂绿色发展技术创新优势、农业节水滴灌技术创新优势持续加强:

2.3.1 控股股东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在石油和化学工业领域摘取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这一工业领域最高荣誉的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技术创新研发实力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构筑起我国第一个“煤-电-电石-聚氯乙烯-100%电石渣水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成功研发出多项困扰氯碱化工不同时期发展的技术难题和循环经济关键支撑技术,成为国内第一批氯碱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首家大规模运行干法乙炔配套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装置的企业,成为国内产业化配套最完整、产品品种最多的电石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

用循环经济模式改变了传统氯碱工业同时,建成了世界首套电石炉气深度净化制乙二醇及1,4-丁二醇项目,乙二醇在国内率先实现长丝、短纤领域100%成功试用,确立了以氯碱化工为基础、煤化工联产为延伸、与碳一化学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成功构建循环经济多元化发展新模式。

报告期内,天业集团围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十大创新工程”稳步实施,聚氯乙烯树脂研发平台及专用树脂开发项目完成主体建设;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氯化聚氯乙烯树脂突破关健技术瓶颈,向工业化应用迈进;电石炉自动化、智能化提升项目累计实现17台电石炉“机器人”出炉;无汞触媒、大数据和智能工厂建设、树脂品质提升等项目稳步实施。科技项目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国家节能减排专项碳酸钙项目获得全国循环经济协会“年度最佳实践”,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种CO气相偶联合成草酸二甲酯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氯化氢循环降温与气相吸收装置”、“乙炔系统安全生产装置” “PVC自动包装热合机故障检测系统”、“工业生产用大水量冲洗阀排气调速装置”等多项发明专利授权,年度申请各项专利79项,授权54项,参与及主持完成标准6项,其中“氯化聚氯乙烯树脂”列入第一批石化行业团体标准项目,所属三家公司树脂产品获评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产品”。天业集团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法烧碱、电石三个产品的能效水平均位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能效领跑标杆企业,其中聚氯乙烯树脂、电石产品的能效水平居标杆企业第一名,连续七年荣获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控股股东采用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消费能源介质进行动态监控,实现能源管控一体化功能,多措并举打造 “智能化”工厂。公司依托天业集团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技术优势,在与天业集团共同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2.3.2 特种树脂绿色发展技术创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加大原创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促进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创新在一线,创新在基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为首家电石法聚氯乙烯进入乙烯法聚氯乙烯在医疗器具、透明片材等高端市场份额的企业,通过组建众多QC活动小组,激发员工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以“低消耗、高标准、零污染”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取得较好成绩,实现循环水砂滤罐全自动反洗的智能操作,按期完成燃煤电站节能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工程,《提高SPVC树脂水分内控指标合格率》、《降低净化增压机阀片更换次数》、《提高转冷水箱补水再利用率》三项课题成果分别荣获2018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管理一等奖和两个三等奖, “聚力”QC小组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荣誉称号,在2018年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40周年大会上,被授予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40周年“标杆QC小组”荣誉称号。

天伟化工共获得授权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在2017年度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基础上,获评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产品”,以绿色发展为基础创建“绿色工厂”实践经验获“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荣誉。天伟化工不断提升特种树脂产品品质和品牌效益,实现向高端化发展夯实基础,推动企业的有效持续发展。

2.3.3 农业节水滴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业节水以自主研究、开发成本低、性能好、中国农民用得起、用得好的“天业膜下滴灌系统”为己任,开创了膜下滴灌节水、水稻膜下栽培等多项关键技术,在全国第一家大面积推广应用农业节水灌溉技术企业,改变了中国几千年的农业栽培模式,掀起了中国农业发展的技术革命。

天业节水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塑料节水器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甲级灌溉企业,兵团节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在2003年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主持完成了《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内镶式滴灌管》《带压力补偿式滴头及滴灌管带》《灌溉用聚乙烯压力管机械连接管件》《灌溉用聚乙烯(PE)管材》和《给水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6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制修订地方标准30余项。

天业节水作为中国节水灌溉行业的领军企业,坚持以“绿色、高效、为农服务”为使命,以“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水农业服务商”为愿景,以“水泽万物,基业天承”为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国节水农业行业,乃至世界节水农业的发展。

天业节水作为“节水灌溉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天业牌”节水成套设备于2009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天业节水主持完成的“西部干旱地区节水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荣获200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节水滴灌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获得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天业膜下滴灌节水灌溉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工业“奥斯卡”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成为全国节水灌溉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2016年被评为“塑料加工行业科技创新型企业”,2017年被评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优秀示范点,2018年荣获“中国塑料加工优秀科技创新企业”称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荣获优秀设计奖,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张响亮名片,成为当之无愧的行业标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董事会促改革,抓发展,加大非主业资产的剥离力度,立足安全、环保、品质和效益提升,做好主业经营,加强采购、销售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加大环保、安全的技改投入,推进绿色制造,全力确保核心主业化工产业的高质量运行。

2018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776.01万元,较上年同期497,716.26万元下降3.00%;实现利润总额55,389.41万元,较上年同期65,833.77万元下降15.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359.43万元,较上年同期53,901.82万元下降8.43%。

公司经营情况总体来说比较平稳,在剥离建筑安装及房地产业务后,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度略有下降,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为:2018年1-12月,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糊树脂产品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811.23元/吨,同时市场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681.50元/吨,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总额14,688.60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新财非税[2017]16号文规定,天伟化工开始于2017年7月1日缴纳自备电厂政府性基金,天伟化工2017年7-12月缴纳4,096.59万元,2018年1-12月缴纳8,669.44万元,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总额4,572.85万元。

2018年度,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1 完成建筑、房地产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作

围绕 “稳固发展现有优势主业,淘汰劣势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推进国企改革,公司分别在2018年中期及三季度完成泰安建筑100%、泰康房产95.83%股权转让事宜,完成上市公司非主营业务剥离,调整公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聚焦发展化工主业,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融资能力、发展空间。

1.2 与天业集团合作,继续推进乙二醇新项目建设

公司紧紧围绕重点项目投资,坚定不移地抓项目、促投资、夯基础作为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之一,与天业集团共同成立的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公司,为筹措项目建设资本金,项目公司2018年引入外部投资方增资扩股8亿元,其中:引入国家扶贫基金5亿元,引入兵团联创并购基金3亿元,实现项目公司股权多元化发展,促进形成以化工为主线的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格局

1.3 强抓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迈向新台阶。

安全、环保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公司围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稳步实施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工程,突出以安全、环保新技术为载体,在现有生产设施上通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迈向新台阶。全力做到从源头上杜绝安全、环保隐患,大力推行绿色制造。2018年,天伟化工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其产品获“2018年度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产品”认定证书殊荣。

2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力度,继续剥离非主业资产,坚定围绕核心主业发展壮大的决心,与天业集团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天业集团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化工工业园区优势,做好以化工为主线,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抢抓“一带一路”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发挥公司资本平台优势,通过产业发展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坚决将公司做优、做强、做大,更好地给予投资者回报。

3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是公司全面推进国企改革重要一年,公司坚定不移的发展核心化工主业,剥离非主营业务,在做好存量的基础上,依托天业集团化工产业园,通过双方在氯碱化工和煤化工方面优势互补,以化工为主线不变,紧跟产业发展新政策,实现产业链上产品多元化,提高公司竞争实力。 在充分考虑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的情况下,2019年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力争与上年持平,营业利润稳中有升。

为实现该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3.1 安全、环保是化工行业的生命线,公司坚持不懈做精、做细安全、环保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各项经营业务稳定运行。

3.2 继续加强采购供应、物流销售环节的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核心区和欧亚大陆桥头堡的优势,东连西进,拓展发展空间。

3.3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国企改革的计划,加快剥离非主业资产和亏损资产,该清的清,该退的退,坚决克服困难,打好改革攻坚战,让公司更加聚焦主业。

3.4 继续做好产业发展工作。做好与天业集团协同发展,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共同推进6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基础上,依托天业集团化工产业园优势,做好围绕煤气化实现产品多元化的规划。

3.5 推进产业与资本结合发展。在后续的发展中,通过与天业集团产业合作,推进产业与资本结合发展,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4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6.1.1 列报格式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 2018 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变更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和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对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变更,公司自2018年三季报始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6.1.2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因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上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经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七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6.2 列报格式变更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6.3 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6.3.1 执行新收入准则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仅对在2018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3.2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

2018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2018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2018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6.4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7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和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等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因股权转让,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自2018年7月1日、2018年11月1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无其他特殊事项的合并范围变化。

董事长:宋晓玲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晓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93,594,305.60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84,315,501.98元,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增未分配利润68,104.13元,扣减2018年度实际已分配利润48,626,117.6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9,351,794.1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3,347,430.05元。

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7,252,23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派发现金股利97,252,235.2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19.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公司当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

公司以20万吨特种树脂为最终产品的“自备电力→电石→特种树脂”一体化联动经营模式。2018年度,公司盈利能力较为平稳。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上、下游紧密结合,积极开拓聚氯乙烯树脂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提升电石法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品质。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接并运营《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充分发挥聚氯乙烯产业链已有优势,坚持将产品发展定位在中高端,坚持高端化、差异化发展,通过专注创新和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全力以赴推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促进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目前,公司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定资金压力,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效益,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现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发展。

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48,930.02万元、53,901.82万元、49,360.80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50,730.88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21,527.24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2.43%。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肯定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预案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天健审〔2019〕3-41号《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天健审〔2019〕3-40号《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的专项审核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2.5万元(含往返交通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共计125.5万元。

十二、审议并通过2019年公司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度,公司(含子公司)银行借款最高余额为17.5亿元,最低余额13.05亿元,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6.4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8.28亿,中长期借款8.2亿。

根据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情况,以及天伟化工有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拟定2019年度公司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20亿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向第十四师47团新一连提供169.8143万元节水滴灌材料及技术服务,用于实施1.5万亩节水滴灌酸枣林项目;向第十四师皮山农场二连帮扶10万元资金,用于当地贫困群众购置化肥、农药、地膜、瓜苗、玉米种等生产资料,共计帮扶179.8143万元,支持南疆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天伟化工有限公司收购佳美包装分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伟化工”)住所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注册资本8亿元。经营范围为自备电力、聚氯乙烯(特种树脂)、电石、乙炔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天伟化工经审计总资产586,917.74万元,净资产302,459.0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922.79万元,利润总额57,273.89万元,净利润49,324.78万元。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佳美包装分公司(以下简称“佳美包装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分公司,其住所为新疆石河子市工三小区94-2号,成立于2016年4月14日,经营范围为纸制包装袋,复合包装袋,塑料编织袋,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4,614.82万元,净资产7,320.2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11.95万元,利润总额1,766.98万元,净利润1,766.98万元。

佳美包装分公司生产的包装产品主要用于化工产品包装,为响应兵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佳美包装分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实现集约高效的管理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收购佳美包装分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收购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双方确定本次资产交易资产转让价格为佳美包装分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帐面净值7,320.24万元,天伟化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双方约定资产交割日为2019年4月30日,自审计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止,佳美包装分公司的盈利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由公司对应享有或承担。本次收购佳美包装分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及职工安置工作。

收购完成后,佳美包装分公司成为天伟化工的分公司,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及人员将由天伟化工接收。

鉴于天伟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佳美包装分公司为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收购佳美包装分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收购佳美包装分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事宜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四、五、八、十一、十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4月 8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杨震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天健审〔2019〕3-41号《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天健审〔2019〕3-40号《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18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

现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检查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转让泰安建筑、泰康房产股权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控股股东做出的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得到有效履行。

4、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建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进程,加强各职能部门及审计部对内控方面的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得到有效的执行。

5、公司内幕信息的检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指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公司发布利润分配预案、定期报告各阶段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2018年度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6、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93,594,305.60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84,315,501.98元,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增未分配利润68,104.13元,扣减2018年度实际已分配利润48,626,117.6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9,351,794.1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3,347,430.05元。

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7,252,23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行业,特种聚氯乙烯、糊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为聚氯乙烯树脂差异化、高端化发展趋势之一。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特种聚氯乙烯的牌号及应用领域仍在不断拓展,已成为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等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材料。我国聚氯乙烯糊树脂产品生产和消费发展较为迅速,已经成为世界上糊树脂发展最快的国家,也是亚洲最大的糊树脂生产国家。

2018年,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受中美贸易战、反倾销、安全环保节能、出口退税率提升等政策环境影响,氯碱化工行业运行情况较为平稳,烧碱市场有所下行,PVC市场震荡盘整,行业整体效益保持良好态势。

公司以20万吨特种树脂为最终产品的“自备电力→电石→特种树脂”一体化联动经营模式。2018年度,公司发电42.20亿度,生产电石64.55万吨、特种树脂10.46万吨、糊树脂9.84万吨、烧碱13.6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8.2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5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亿元,盈利能力较为平稳。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上、下游紧密结合,积极开拓聚氯乙烯树脂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提升电石法聚氯乙烯树脂产品品质。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接并运营《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充分发挥聚氯乙烯产业链已有优势,坚持将产品发展定位在中高端,坚持高端化、差异化发展,通过专注创新和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全力以赴推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促进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3亿元,2018年度派发现金股利0.97亿元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6.48亿元,较上年11.05亿元增加5.43亿元,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尚欠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4.37亿元项目建设借款未归还,需予以逐步归还。

2、公司全面启动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批重大科技全新专项工程,进行产品品质提升、新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在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建设并不断完善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国家绿色工厂;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将于2019年底建成并试车,都需资金支撑。

目前,公司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定资金压力,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效益,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现后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发展。

(三)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注重现金分红政策,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一次,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和股权、购买设备、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2017年,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4,658,8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69亿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72,522,352股。

2018年,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0.49亿元。

2019年4月8日,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提出“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0.97亿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的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48,930.02万元、53,901.82万元、 49,360.80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50,730.88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21,527.24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2.43%。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肯定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征询我们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93,594,305.60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84,315,501.98元,因会计政策变更调增未分配利润68,104.13元,扣减2018年度实际已分配利润48,626,117.6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9,351,794.1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3,347,430.05元。

2、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6.48亿元,较上年11.05亿元增加5.43亿元,且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尚欠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4.37亿元项目建设借款未归还,需予以逐步归还。

3、公司全面启动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批重大科技全新专项工程,进行产品品质提升、新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在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建设并不断完善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国家绿色工厂;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将于2019年底建成并试车,都需资金支撑。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资产经营、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捐赠事项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发扬“致富思源、扶危济困、发展企业、回馈社会、责任担当”精神,拟向第十四师47团新一连提供169.8143万元节水滴灌材料及技术服务,用于实施1.5万亩节水滴灌酸枣林项目;向第十四师皮山农场二连帮扶10万元资金,用于当地贫困群众购置化肥、农药、地膜、瓜苗、玉米种等生产资料,共计帮扶179.8143万元,支持南疆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捐赠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2、公司本次捐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向南疆深度贫困村进行资金和物资帮扶,对外捐赠资金179.8143万元。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19-01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 12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