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9一00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00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9-00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1月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并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004);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公告2019-005、2019-006、2019-007)。
截至2019年4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95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购买的最高价为7.22元/股,最低价为4.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4,721,852.3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对回购股份的目的进一步明确,并对拟回购金额区间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并符合新修订及发布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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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条款与原回购方案一致。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