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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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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申请尿素指定交割仓库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申请尿素指定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议案》。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公开征集尿素指定交割仓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连锁”)向郑商所申请尿素指定交割仓库。公司需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辉隆连锁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郑商所实际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至三年内。

(三)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该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申请尿素指定交割仓库将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将现货、期货业务和仓储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提供担保的履行以辉隆连锁成功申请交割仓库为前提。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5.86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1.45%,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及控股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4、公司将依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5.86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1.45%,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三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及2017年5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且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及控股公司经营发展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所用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澳元等。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远期结售汇的具体业务,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交易专业性、时效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销售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式以及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可能会出现客户调整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销售波动及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二)财务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澳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 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七)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公司关于对子公司申请尿素指定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十三)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四)公司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十五)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上述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和议案十五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四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和5月9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 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 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19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9年5月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年度报告信息,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贵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董庆先生,独立董事杨昌辉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