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45版)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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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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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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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如下所示: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变更注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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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注册后
(1)华宸稳健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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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宸稳健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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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变更注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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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② 变更注册前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8月20日,失效日为2018年8月24日。
2、变更注册后
(1)华宸稳健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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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宸稳健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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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② 本基金于2018年8月24日由“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变更注册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③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建仓期未结束。
十七、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八、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对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直销机构、其他销售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网址及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更新了登记机构联系信息;更新了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6、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新增“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其中数据内容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7、新增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具体内容包括: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8、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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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