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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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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19-02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9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综合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迎春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5,823,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3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7,958,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165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65,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07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045,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80,6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1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65,0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07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626,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3%;反对2,197,5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48,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068%;反对2,197,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9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46,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61%;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6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02%;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9,956,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27%;反对5,867,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78,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42%;反对5,867,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23,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45,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46,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61%;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6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02%;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46,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61%;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6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02%;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46,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61%;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6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02%;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46,3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61%;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68,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402%;反对1,977,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杨乐先生、夏家信先生、王从春先生、刘瑞元先生、陶长文先生、孙庆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1.01选举杨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37,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7%。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5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396%。

21.02选举夏家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27,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291%。

21.03选举王从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27,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291%。

21.04选举刘瑞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27,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291%。

21.05选举陶长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27,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89%。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9,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269%。

21.06选举孙庆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791,5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5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13,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344%。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选举王玉春先生、胡国华先生、杨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王玉春先生、胡国华先生、杨辉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2.01选举王玉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0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30,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1%。

22.02选举胡国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0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30,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1%。

22.03选举杨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5,808,6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030,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1%。

2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仰宗勇先生、杨成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从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3.01选举仰宗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3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3%。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58,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86%。

23.02选举杨成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263,831,8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07%。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53,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7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司慧、张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金禾实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公告编号:2019-03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9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杨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乐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家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杨乐(主任委员)、王从春、胡国华;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胡国华(主任委员)、夏家信、杨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杨辉(主任委员)、刘瑞元、王玉春;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分别为:王玉春(主任委员)、夏家信、杨辉。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家信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从春先生、陶长文先生、孙彩军先生、李恩平先生、李俊伟先生、贺玉先生、孙庆元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袁金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夏家信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姜维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洋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550-5612755 传真:0550-5602597

邮箱:liuyang@ajhchem.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仇国庆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王物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物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0-5682597传真:0550-5602597

邮箱:wangwuqiang@ajhchem.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家信先生,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夏家信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2,468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733股;夏家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从春先生,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王从春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582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8,183股;王从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长文先生,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合成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陶长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2,468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09,733股;陶长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庆元先生,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质检科科长、水泥分厂厂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精细化工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庆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000股;孙庆元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恩平先生,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滁州市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恩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7,584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38,183股;李恩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俊伟先生,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在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泉盛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俊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2,800股;李俊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彩军先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至今在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1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滁州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孙彩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4,000股;孙彩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玉先生,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滁州市化肥厂车间主任、设备副科长、厂长助理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8,112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4,872股;贺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金林先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长、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袁金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6,591股;袁金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洋先生,男,汉族,1988年4月出生,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主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洋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姜维强先生,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总监、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姜维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3,676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5,747股;姜维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仇国庆先生,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行政部科员,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在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在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皖东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财务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审计部主管。

仇国庆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1,200股;仇国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物强先生,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科员、证券部主任科员、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物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物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9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仰宗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仰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仰宗勇先生,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仰宗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1,641股,通过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6,591股;仰宗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