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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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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曙光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2018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40,610.38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042,168,179.2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07,895,567.50元,期初资本公积金为1,110,367,828.9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110,367,828.91元。

考虑公司实际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和资金情况,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范围:公司行业属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分为轻型车业务、商用车业务和车桥等汽车零配件业务三大板块。

2、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整车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动力总成、车身、底盘、内外饰、电器件等,其中动力总成是整车中最重要的原材料,具体又包括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系统等;车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齿轮、锻件、铸件、钢材、制动类零件等;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煤炭。公司建立了采购委员会制度,并在公司及下属各事业部、子公司设有采购部门。采购委员会是公司采购的决策机构,负责供应商准入、采购产品定价审核等的审议决策工作;公司采购部门和各事业部、子公司的采购部门则为公司采购的执行部门。(2)生产模式。公司主营业务大致可以分为轻型车业务、商用车业务和车桥等汽车零部件业务三大板块。其中,轻型车主要是皮卡车,由丹东黄海金泉基地负责生产;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车和特种专用车,由丹东黄海新能源基地和黄海特种专用车负责生产;车桥主要由母公司、诸城曙光、丹东曙光重桥和辽宁曙光底盘负责生产,其他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齿轮和半轴,分别由荣成曙光和凤城曙光负责生产。(3)销售模式。①轻型车:公司轻型车主要以皮卡车为主。皮卡车的销售以经销商代销为主、直销为辅,通过组建经销商渠道网络来构建营销体系。公司已发展160余家一级经销商、280余家二级经销商,遍布全国各省份和直辖市。②商用车:公司的商用车主要以客车为主。客车销售具有客户群体相对固定、单笔采购量大、客户谈判能力较强的特点,因此,公司客车业务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商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③车桥等汽车零部件:由于不同车型所使用的汽车零部件往往在型号、尺寸、结构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客户需求的个性化特征较为明显。鉴于此,公司车桥等汽车零部件主要采用订单式销售模式。

3、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我国汽车工业总体运行平稳,受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中美贸易战,以及消费信心等因素的影响,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2%和2.8%,但产销量仍连续十年蝉联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出口较快增长。目前,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汽车产业已经迈入品牌向上,高质量发展的增长阶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5亿元,同比减少23.47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减少140.5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应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在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遵循了上述文件要求,并按规定相应追溯调整了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没有影响,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1)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2)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公司)、丹东曙光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凤城市曙光汽车半轴有限责任公司、诸城市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荣成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丹东曙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丹东曙光重型车桥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曙光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销售公司)、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黄海汽车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丹东傲龙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分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注销辽宁黄海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曙光韩国公司,新设增加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2018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